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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夫妻双方所互享权利、互负义务并由夫妻双方专属享有的一种基本身份权,忠实义务与同居义务是配偶权的核心内容,也是夫妻之间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和法律义务。但我国现行的立法中对配偶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完善的权利保护机制。当配偶权受到侵害时,尤其是来自婚姻关系外的第三者的侵犯,受害配偶无法利用现有的法律保障自身权利,导致其所侵害的权益难以获得该有的救济。第一章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在当今社会中,“第三者”现象频繁出现表现出严重的危害性,而且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对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法律上规制具有局限性,因此对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调整具有必要性。接着通过对配偶权的概念、特征、主要内容进行论述,并介绍比较法上有关配偶权的规定,进而阐述配偶权应是一种民事权利,且受侵权责任法保护,因此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有合理性。第二章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本章首先通过比较法分析,介绍国外对于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有关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的规定,为构建我国第三者责任中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提供借鉴。然后通过对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的应然分析,分析出我国的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原则,而构成要件应分别为违法行为、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主观上有过错。第三章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本章首先通过比较法分析,介绍国外对于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有关责任范围的规定,为构建我国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的责任范围提供借鉴。通过对责任范围的应然分析,分析出我国的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应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后着重对影响第三者需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进行探讨,并最后归结出第三者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的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