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同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经济振兴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战略举措。东北经济的问题有其特殊性和典型性,如何在原有计划色彩浓厚、国有企业占主导的环境中实施地区经济振兴,不仅关乎东北地区的民生,更关系到国家的产业布局和整体经济发展,并对我国在新世纪继续坚定改革开放、建设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需要由其微观主体所主导,在一个社会里,企业是发展经济、创造社会财富的基本主体,因此,在特定意义上说,振兴东北经济的关键是振兴该地区的企业。鉴于此,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角度出发,以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理论为指导,解析了东北地区“早期繁荣、中期停滞、后期衰退”发展轨迹的制度原因,在此基础上对振兴东北经济的若干要素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在当前形势下开展东北经济振兴应摒弃计划经济思维,着手于市场微观主体及政府的改革,真正建立起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机制。本文的第一个部分对东北经济进行了简要介绍,揭示出东北经济“早期辉煌、中期停滞、后期衰退”的发展特征以及该地区的企业发展和地方政府运作的状况;第二个部分简要介绍了现代企业理论,从中总结出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条件;第三个部分以现代企业理论为指导,详细分析了产生东北经济“早期辉煌、中期停滞、后期衰退”的根本原因;第四个部分则以现代企业理论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条件为准则,具体从构造合格的市场主体、培育经理人市场以及政府职能转变三方面分析振兴东北经济和推动企业发展的路径,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根据分析,本文提出的观点是:振兴东北经济需要在“清晰企业产权”、“培育经理人市场”、“转变政府职能”等若干要素方面进行实质性的改革,这些新要素的形成和完善意味着:(1)要有合格的市场主体,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培养创新能力的应是这类合格的企业主体;(2)要由企业家市场上造就的职业经理团队去经营企业;(3)政府机关的职能应转变为主要致力于营造并维护一个民主法制、反对特权和行政垄断获取商业利益、可实行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而一般不再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过程。 本文运用了实证和规范、定性与定量以及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等多种分析方法,旨在揭示出东北地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以及在未来东北经济振兴中应该做出的正确选择和应该避免的误区,对于深化东北经济振兴的认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