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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近代以来,自由主义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与伦理学的主流。但自由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是个不断争论和发展的派别。时至今日,自由与平等的冲突已成为自由主义阵营内部的主要问题。本论文以主体理论作为视角,以康德道德理论作为背景,试图对罗尔斯正义理论进行一种新的解释,并对自由与平等的当代冲突进行一种新的理解。通过比较之法,本论文将证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建立在其自由主义的主体理论基础之上,即作为理性、自由、平等的个人观念,而这一观念又是对康德道德主体理论的继承。此外,通过对自由与平等之张力的论述,本论文将证明罗尔斯对于自由与平等之和谐共处的尝试是基本成功的,亦是经得起理论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