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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流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过程,对我国新型城镇化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农民工的市民化是我国未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其中农民工的流动是驱动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关键。但是现阶段农民工流动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新型城镇化,这需要我们进行探讨;并且我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经济基础、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以及国家政策等方面不同,农民工流动对新型城镇化的驱动效应是否也呈现出地区差异性值得我们研究。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有利于各地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各地农民工的市民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全文除第一章导论外,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二章)是农民工流动驱动新型城镇化的理论分析。在准确界定农民工、农民工流动与新型城镇化概念的基础上,运用刘易斯模型、托达罗模型,尤其借鉴韩长赋的农民工城市沉淀曲线分析了农民工流动对新型城镇化的作用机理,并说明我国已经到了农民工城市沉淀曲线的第Ⅲ阶段,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农民工流动对新型城镇化驱动效应的实证分析。首先描述2000-2014年全国及各地区农民工流动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现状,然后构建指标体系、建立模型、实证分析全国及各地区农民工流动对新型城镇化的驱动效应及各地区的差异,得出的结论是:从全国整体看,农民工流动处于城市沉淀曲线的第Ⅲ阶段,新型城镇化主要依赖于流动中的农民工质量的提升,包括农民工自身的素质、他们进城后市民化的待遇,以及进城后生活质量的提升。区域上的差异性表现为,东部和全国情况类似,处于城市沉淀曲线第Ⅲ阶段;而中西部农民工流动处于城市沉淀曲线的第Ⅱ阶段,新型城镇化的进程推进主要依靠农民工流动数量和质量的双重驱动,在提高流动人口比重的同时,更应该强调农民工进城后各方面待遇的提高,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第三部分(即第五章)是相应的对策建议。根据前文理论和实证结果,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东中西部三地区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全国性的宏观政策三个方面展开,给出了农民工流动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具体对策。第一,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第二,从完善市民化政策、统筹城镇化宏观布局以及进行产业的升级三方面着手推进东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第三,提高经济发展的潜力、注重产业之间的承接以及促进城镇环境的改善与发展来促进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第四,西部要发展新型城镇化,必须抓住发展机遇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战略,促进城市群的形成以及培育当地特色的优势产业;第五,新型城镇化作为我们国家整体的发展战略,要从宏观上给予政策支持,包括有条件地实施落户政策、以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发挥农业现代化对新型城镇化的促进作用等。第四部分(即第六章)是全文的总结和展望。首先对全文各章内容进行归纳总结;然后给出了文章的不足及后期的改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