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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高科技,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是我国政府一贯强调的基本方针。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模仿“硅谷模式”兴办科技工业园,希望通过这种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创新来促进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过将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虽然已经建成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其它大量的形式多样的科技工业园,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科技工业园发展是很不尽如人意的。 经过对我国科技工业园建设的研究,我国学者得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度重于技术的结论。虽然这找到了我国科技工业园发展缓慢的总原因,但还不能够解决我国科技工业园建设的具体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明白制度是重要的,而且还必须知道我国科技工业园建设需要什么样的制度以及怎样去建设这些制度。基于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在这篇文章里,主要论述我国科技工业园的制度建设问题。 科技工业园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因此,文章把制度经济学作为基础性理论引入到科技工业园制度建设研究中,并以制度经济学的最新成果,即比较制度分析作为主要方法论,用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科技工业园制度建设。 首先,以我国最主要的科技工业园(中关村科技园)为例,研究了我国科技工业园制度建设现状,分析了我国科技工业园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我国科技工业园制度建设的原因。 其次,运用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对美国科技工业园建设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硅谷成功的制度经验以及128公路失败的制度原因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美国科技工业园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最后,在对我国科技工业园制度现状以及美国科技工业园制度建设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文章提出要改革过高的科技工业园准入制度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制度,并建议通过以下六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科技工业园制度,即完善我国科技工业园制度创新主体结构;建设有利于创新的产权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高技术企业的创新激励问题;以制度安排来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进行金融制度创新,对创业企业做出合理的金融制度安排;根据技术创新特点,通过制度安排塑造基于市场竞争的创新文化以及构建完整的区域创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