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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成趋势,文化与经济多元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文化作为软实力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我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提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昭示着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战略思想,以及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决心。农村文化市场是文化市场的基层细胞,是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组成部分;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关系到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成败,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农村文化建设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农村文化事业朝气蓬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农村的文化市场发展整体上还不够成熟,存在着散、乱、小、品质不高,违规和无证经营等现象;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手段滞后,跟不上发展步伐。面对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抓好县级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努力打造出繁荣、健康、有序的农村文化市场,值得管理部门深思。 本论文通过查阅国内外有关文化市场监管方面的文献资料,重点关注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研究,进行总结比较,找出国内外在文化市场监管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玉环县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为实例,作为全文的核心和重点进行探讨,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公共社会管理手段,从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强化法律手段、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费等方面,提出促进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