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事交易日渐复杂多样,多方主体之间的争议层出不穷,传统的仲裁模式已不能满足多方当事人高效解决争议的需求,合并仲裁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仲裁法并未规定合并仲裁,一些仲裁机构为满足仲裁实践需要而设置了合并仲裁条款,但这些规定相对简略,这使得合并仲裁面临诸多实践问题。为了顺应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完善我国仲裁理论,本文对合并仲裁制度完善的重要意义、必要性与可行性展开分析,并结合国内立法、司法、仲裁实践现状,借鉴国外立法与仲裁机构规则之经验,提出完善合并仲裁的立法建议和仲裁规则的设计思路。本文除引言、摘要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合并仲裁概述。合并仲裁,是将多个具有相同事实或法律关系,关联程度高的仲裁案件合而为一的仲裁程序。合并仲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申请合并仲裁,另一种是享有决定权的主体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而决定合并仲裁。合并仲裁具有提高仲裁效率、避免相互矛盾的裁决等重要意义。结合我国仲裁实践需求,本文认为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应相应的引入或完善合并仲裁规则。第二部分,我国合并仲裁的立法、司法实践现状、仲裁规则现状,合并仲裁法律规定与合并仲裁规则规定之间的关系,立法和仲裁规则存在问题。我国仲裁法至今未引入合并仲裁制度,几大仲裁机构虽设置了合并仲裁条款,但仅针对合并仲裁的申请或适用条件作出简略规定,缺乏合并仲裁后续问题的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个别当事人以无法律规定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或撤销裁决。应从立法与仲裁规则两方面入手,完善我国合并仲裁的制度体系。第三部分,域外合并仲裁的立法、仲裁规则现状与经验总结。本文通过比较研究英国、荷兰、新西兰、澳大利亚的合并仲裁立法经验,归纳总结国际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仲裁规则设计经验,结合我国司法与仲裁实践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第四部分,分析完善我国合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提出合并仲裁制度在立法上以及在仲裁规则上的设计建议。研究我国合并仲裁制度及存在问题,借鉴国际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经验,提出符合我国司法及仲裁实践现状的立法建议。最后,在仲裁规则设计中,以合并仲裁程序问题为切入点,分别就合并仲裁的适用条件、决定主体、仲裁员选任以及费用计算、裁决的作出、承认与执行等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