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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问题关系到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在一国产业链中占据重要位置。无论能源企业的所有权如何,即无论是国有或私有,能源问题均处于国家的极其严格的特殊监管之下。一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决定了一国对于能源产业的态度,对能源问题予以特殊关注是确保能源稳定的重要战略步骤。经济全球化带动了能源全球化,使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关系更加密切,这种现象也从侧面说明了如果不能在区域层面或全球层面上解决能源问题,那么一国的能源状况堪忧。如今世界能源局面呈现出两个发展趋势,一是世界能源市场之中的参与者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发展,各国之间的能源合作和能源监管也呈现出越来越强的趋势。 俄罗斯在其国内的能源监管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如订立国家间的关于能源问题的法律文件、促进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等问题。但俄罗斯在对其国内进行能源监管的同时,也面临着国内与国外的双重挑战。国内挑战体现为俄罗斯国内立法的缺陷和市场的完善。俄罗斯需要将现存的能源法予以更新,这就要求俄罗斯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在俄罗斯国内构建出稳定且安全的法律框架来吸引外国投资者对俄投资。在市场完善方面,俄罗斯也需要对国内的石油运输领域进行重组,以竞争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从而吸引国外投资者进行投资和开发。 欧洲一直是俄罗斯能源的传统市场,同时也是俄罗斯最大的能源市场,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对话也是俄罗斯与欧盟合作的重要因素,但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关系发展受到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俄罗斯是最大的能源供应商,而欧洲又是最大的能源消费区,供需双方的身份对立使得俄罗斯与欧洲之间的能源对话越来越艰难。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问题不仅仅体现在能源的进出口领域中,同时也体现在资产交换、资金和投资、生产、运输、分销以及项目资产评估等多个环节之中,即使俄罗斯与欧盟之间在能源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在能源方面的合作。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合作在《能源宪章条约》和《过境协议》中构建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但是因为俄罗斯认为条约中存在部分歧视性内容,因此俄罗斯虽予以签署,但并没有在国内立法通过。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合作的最大阻碍就是欧盟能源市场中的基础条件并没有顾及俄罗斯的利益,严重阻碍了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对话,俄罗斯需要在欧盟能源市场中获得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的承诺,以确保双方之间的能源对话得以延续,与欧盟国家在能源领域内发展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鉴于此,有必要探索出一条适合俄罗斯与欧盟在能源领域加强合作的路径,从而更好地促进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对话。 本文以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合作为视角,对俄罗斯能源领域的法律进行了研究,特别是石油领域的合作进行了研究。基于规范分析法,对规范国家间能源合作的法律文件进行了重点研究,如能源宪章条约,分析俄罗斯现今在能源合作方面的问题所在,并针对该问题提出解决路径和合理建议。 第1章绪论 本论文的第一章,是对课题来源及研究意义的说明;还进行了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研究。 第2章俄罗斯能源开采的相关法律 本论文的第二章,是对俄罗斯与其他国家的能源关系进行规制的研究,并确定了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总的来说,对俄罗斯能源合作法律的研究主要包括一系列的问题:俄罗斯石油部门管制探源(地下矿产资源使用许可证,运输和出口石油);国家对开采大型油田储备的条件(相关联邦意义油田的限制,海上作业,产品分成制度,国家保密储备);能源部对吸引外资的监管框架。 第3章以俄欧《能源宪章条约》的内容与实践为例 在第三章中研究了一系列的问题:《能源宪章》怎么调节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关系;俄罗斯和欧盟在能源宪章条约的地位;《能源宪章》的能源效率与环保问题议定书应用的问题;存在的《能源宪章》的替代方案;俄罗斯的投资利益的能源宪章条约。应当说明,限于篇幅,虽然我的论文只讨论了俄欧石油和天然气的贸易交流,但事实上俄欧的合作还包括煤炭和铀等。 第4章俄罗斯与欧盟能源合作的法律保障 在第四章论述了新的法律框架对两国能源关系的选择,研究了《能源宪章》在俄罗斯和欧盟国家适用的法律问题;对《能源宪章》条约的批判进行了研究;中俄能源合作前景的研究;并提出了改善两国法律空间的建议。 讨论 本文通过对《能源宪章》的来龙去脉进行分析,来介绍俄欧双方能源合作的发展历程,以解析其各自能源利益之所在,并对新形势下《能源宪章》的签署前景进行预测。 俄罗斯和欧盟是重要的战略伙伴。在2014年欧盟反俄制裁之前,俄罗斯是欧洲石油和天然气的主要供应商,其中石油的收入占俄罗斯政府预算的40%。这清楚地表明了我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并为互利合作创造了共同的基础。 俄罗斯与欧盟能源领域的合作和伙伴关系建立在《能源宪章》(Energy Charter Treaty)和《产品分成协议》(Production Sharing Agreements)的基础上的。这两个协议在90年代初签署,今天已过时。在2014年,举行了几次双边会议,讨论在俄罗斯和欧盟之间的能源伙伴关系的法律框架的变化。但是,由于反俄制裁的出台,俄罗斯和欧盟的合作暂时中止,并存在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 结论 为了进一步合作,俄罗斯和欧盟有必要制定立法基础和实施的结果文件的基本规定。这可能是一个新的能源问题上的战略合作协议,俄罗斯批准的能源宪章条约或单独的文件的发展。 预计该文件将全面。将讨论经济合作、政治对话、发展四个共同空间的问题:经济、自由、安全和公正;外部安全;科学和教育包括文化方面。也将建立一个新的互动机制。俄罗斯方面认为,新的文书必须是一个框架性的性质,并提供发展和签署新的协议,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因为这将允许俄罗斯,并在欧盟,必要的灵活性,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部门的合作谈判。 在运输、投资保护领域,可以为稳定的关系创造稳定的领域的唯一工具,可能成为一个全面的国际法律协议,以法律的方式来管理争端。否则,过境国的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在俄罗斯的未来。俄罗斯,因为客观原因,必须与欧洲就能源问题达成法律协议。 首先,俄罗斯依赖于第三个国家的主要市场的能源运输,这种依赖将继续在未来,因此她需要一个有效的国际保护的法律工具,对过境风险。 第二,俄罗斯企业正积极进入欧洲市场不再作为原材料供应商,但作为投资者,购买资产,这是很重要的,寻求充分保护他们的权利,因为越来越多的愿望,限制其在欧洲的投资活动。 第三,即使不考虑保护主义情绪的俄罗斯在国际能源领域的关系超国家法律规范产生兴趣。这将减少对欧洲联盟单方面和在一个规范的真空中所采用的各种能源问题的内部规则的依赖,对欧洲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并不总是符合俄罗斯的利益。 总之,我想说的是,在能源合作方面,俄罗斯和欧洲都有大量的共同目标和问题。欧盟和俄罗斯有共同利益,在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能源伙伴关系。这种合作可以为双方长期的安全和可预测性提供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