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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的实现。感光材料冲洗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感光材料冲洗废水多为高色度、高COD的有机废水,而且废水中可能含有废显影液、定影液这些《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中规定的物质。但是目前尚没有针对性强的行业标准,现在该行业仍然执行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一方面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反映该行业的特点,另一方面目前的污染因子也不能很好反映该行业所排放的污染物。
为解决这个问题,本研究制定新的感光材料冲洗行业的排放标准。结合感光材料冲洗行业的生产技术特点及经济技术条件,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的制定可以对该行业的污染物管理提供依据。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控制因子筛选、确定该行业现行的实用技术和制定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污染控制因子筛选是制定排放标准的第一个阶段。它的目标是筛选出该行业典型的污染因子,为制定标准奠定基础。主要通过对冲洗企业的调研、冲洗废水的监测、毒性数据的调研来确定该行业中的污染因子。主要的控制项目有7项,其中一类污染物1项,二类污染物5项;特征项目1项。现行的技术是制定标准的依据,技术研究主要包括工艺技术和废水处理技术。通过现场和资料调研,确定目前感光材料冲洗工艺的先进技术及废水处理的实用技术。废水处理的实用技术分为末端治理技术和过程控制技术。末端治理技术以组合工艺作为制定标注的依据;过程控制技术主要是各种废液的再生回用技术,它着眼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确定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是制定排放标准的最后阶段,主要是依据现阶段我国感光材料冲洗行业实际处理废水的技术能力,在实用技术的基础上,以毒理学数据为依据,分析监测数据,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对比,结合该行业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确定标准值。
最后对标准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指出本标准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执行本标准可达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