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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和评价广西实施新医改政策以来,广西卫生总费用的变化发展情况,并对影响广西卫生总费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归纳,预测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广西人均实际卫生总费用的发展,尤其是对新医改政策实施前和实施后的这两段时间内广西卫生总费用的筹资情况和结构变化和国内相似地区的比较情况,分析广西卫生经济的发展的主导,这对我们客观理清看待广西医改的内涵和广西医改的实际效果,明确广西医改以来卫生总费用和国内部分地区的差异,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方法:通过文献回顾和简易专家咨询,遴选出卫生总费用研究的主要指标;主要采用对比法,将2005-2010年划分为新医改前,2010-2015年为新医改后,收集调查这两个阶段广西卫生总费用相关数据和相关的政策文件:用平均发展速度、绝对增长量、卫生消费弹性系数来对比分析新医改前后广西卫生总费用的筹资发展情况;用结构变化度、结构贡献率来分析新医改前后广西卫生总费用的筹资结构发展情况;用灰色关联分析新医改前后广西卫生总费用的构成的结构变动平衡情况;尤其对比分析了医院和药品的卫生总费用发展对比情况;用文献系统回顾和专家咨询,分析影响广西卫生总费用发展的影响因素;用空间状态模型预测广西卫生总费用的发展。结果:(1)灰色关联分析:2005-2010年,广西卫生总费用结构变动的灰色关联度由强到弱为依次为: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2010-2015年,灰色关联度大小关系由强到弱为:政府卫生支出,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2)结构变动情况:2005-2010年,广西政府卫生总费用支出、社会卫生总费用支出、个人现金卫生总费用支出三者的结构变动度为333.31%,结构贡献率依次为:46.02%,34.35%,19.63%;2010-2015年,广西政府卫生总费用支出、社会卫生总费用支出、个人现金卫生总费用支出三者的结构变动度为494.06%,结构贡献率依次对应为:39.58%,39.19%,21.22%。2005-2010年,广西卫生总费用的机构流向的结构变动度为543.01%,构成中城市医院、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其他医院、门诊机构、药品零售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机构的贡献率依次为:16.24%,9.49%,0.38%,6.54%,0.12%,4.58%,8.47%,8.10%,2.57%;2010-2015年,广西卫生总费用的机构流向的结构变动度为1193.15%,结构贡献率依次对应为:19.79%,8.49%,0.42%,4.73%,-0.04%,3.59%,17.37%,4.05%,1.20%。2005-2010年,广西药品费用中门诊药品、住院药品、零售药品费用结构变动度为124.56%,结构变动贡献率依次为:22.93%,40.16%,36.91%;2010-2015年,广西药品费用的结构变动度为613.91%,结构变动贡献率依次对应为:53.56%,12.67%,33.77%。(3)卫生总费用预测:到2020年,预计广西人均实际卫生总费用为1134.67元,到2025年广西人均实际卫生总费用预计为1433.08元。结论:(1)新医改以来,广西卫生总费用筹资发展迅速,平均发展速度和新医改前比较有所降低。(2)医院和药品的广西卫生事业中最主要的部分,要尤其关注医院费用和药品费用是广西卫生经济运行的主要因素。(3)广西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相对不足,筹资结构还不够优化,“新医改”效果还需深化。(4)新医改要密切关注卫生总费用的变化,要充分利用卫生总费用变化的信息和信号来服务医改,促进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