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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是历史的渊源,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一种与民主、法治和公民自由相联系的现代政治理念,责任政府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之义,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所坚持的价值取向之一。治理理论主张限制政府权力,关注市民社会的发展,运用非政治性的力量对社会进行管理,更多强调协商式民主、权力多中心主义、回应性、互动性等现代民主理念。治理理论在关注社会管理力量多元化的同时,对政府能力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重新定位了政府的职能和角色。政府职能并没有相应地弱化,政府不仅要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即“应该管什么",也应当致力于政府能力的提高,即“如何管好”,这关系到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问题。地方政府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个国家的整体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地方政府的管理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地方政府是培育民主政治的场所,是经济增长的基石,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地方政府对民众的需求变化具有较强的敏感度和回应力,能够了解当地民众的真实需求,提供切实符合民众需求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构建责任型地方政府对于实现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既具有工具意义,也蕴含着民主政治的价值规范,是我国地方政府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取向。本文即是以治理为视角来研究我国责任型地方政府的构建。首先,阐释了治理理论和责任政府的关联性。治理是一种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下,公共管理的众多行动者建立起来的复杂的伙伴关系,公私部门共享权力,从而实现对社会的合作管理。但是治理并没有削弱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反而强化了政府的责任和社会回应力。其次,对我国责任型地方政府构建的基础条件和客观条件进行了分析。再次,分析了目前我国责任型地方政府构建的现状,虽然我国责任型地方政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就,但仍存在责任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地方社会事务多元化主体导致的责任界限的模糊性、地方社会事务治理模式的僵化、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非科学化、我国地方公民社会发展的不充分及地方政府监督体系现实运作的实用性不足等问题。最后,针对我国责任型地方政府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其中包括完善我国责任型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多元化社会治理主体的责任、建立地方政府主导下公共事务管理的竞争—合作模式、强化地方政府绩效的科学化管理、积极培育公民社会及健全全方位的地方政府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