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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年美国的两位著名法学家萨缪尔 D· 沃伦和路易斯 D· 布兰代斯在《哈佛法律评论》第4期上发表了著名的《隐私权》一文,从此揭开了法学研究、立法和司法的一个新篇章。一百多年来,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课题。隐私权直到近代才开始受到法治的认可和保护,是因为:只有在人类逐步摆脱贫困,不再因为物质条件的贫乏而影响其生存的时代,才会更多的将注意力转移到对其人格尊严包括对隐私权保护的关注方面,“人们在精神方面受到的痛苦和忧伤远远大于人们在极少情况下可能受到的身体损害的痛苦”。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都确认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主要国际人权文件也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人格权予以确认和保护。 但是现代科技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运用,为大量的普遍的侵犯隐私权的情形创造了物质条件,特别是个人数据信息隐私权更容易受到侵犯,使得对公民和机构团体隐私权的保护变得更为迫切。因此,深入探讨隐私权法律制度,特别是研究网络时代如何完善我国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分析了网络中个人数据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各种现象,借鉴国外的相关保护经验,对我国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了应对措施。全文分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正文共分四章: 本文第一章描述分析了网络发展对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挑战,21世纪的今天,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在给人类带来无数便捷和利益的同时,也给隐私权保护带来巨大的挑战。网络时代,凭借高科技手段,人们对他人隐私的获取和侵犯变得轻而易举,网络空间的隐私权比物理空间的隐私权更难设防、更难控制,高速运转的“无国界”的互联网正面临着日益严重的信息泄露和隐私权侵犯问题,个人数据隐私遭到侵入、截取、篡改、插入、删除、披露、非法利用等多种威胁,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从法律上保障公民的隐私权,抵制各种不法侵害。这部分重点阐释了个人数据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结合其他国家的相关概念,将个人数据定义为:“个人数据是指自然人(包括由自然人组成的家庭的整体)已经被识别或可以用来识别的个人化信息资料。”它的内容包括个人自然状况、社会与政治背景、生活经历及习惯、家庭基本情况等。个人数据的特征是:个人数据为生成该数据的自然人主体所拥有;数据主体必须是可以识别的;个人数据的范围非常广泛;数据用户使用个人数据必须限定在批准范围或事先申明的使用范围内;获取个人数据必须事先经过批准或得到同意且使用合法手段。并进一步从法律地位、客体、权能三个方面将个人数据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进行了对比。本文第二章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阐述了世界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欧盟等经济发达国家在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立法。欧盟的《数据保护指令》在电子商务的隐私权保护立法方面最具有代表性,指令的两个基本目的,一是保障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尤其是隐私权,二是确保信息在成员国内自由的流动。美国对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采取的主要是行业自律政策,制定和实施隐私条款则是业界进行行业自律最常见也最基本的自我约束方式。具体又包括业界自律和第三方认证两种形式。自律手段和法律手段分别是保护网络隐私权的两种最主要的手段,但是它们也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对于法律手段来说,尽管法律具有稳定性、可预见性等性质,但它同样存在僵化性,而在网络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的今天,要制定出完善的法律制度,无疑对立法者的要求很高。对欧盟的数据保护指令来说,虽然具有明确性,但是它自身还存有一些问题,比如它的适用范围在实践上的不确定性,指令的保守倾向也比较明显。对于美国的自律手段来说,也存在监管困难,缺乏强制力和法律救济体系等问题。因此这两种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手段都各有利弊。本文第三章是论文的重点,论述了侵害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社会学分析和侵害构成要件。对于侵犯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行为,其根本的动因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收益,现代社会中数据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各种经济活动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详尽,必须在满足大量的个人信息需求与保护个人网络隐私权之间寻求平衡,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焦点。侵害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主体主要是商业公司和黑客,侵害的行为包括两大类:一是非法获取信息;二是不恰当地共享或披露用户信息。这两类侵害行为主要是技术上的手段,比如使用木马程序,在免费软件内安插广告等。在论述了侵害行为之后,进一步提出侵害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是一种可赔偿性损害。个人数据是网络隐私权最重要的客体和表现形式之一,在网上对个人数据的非法采集、利用和不恰当地披露就构成对网络隐私权的侵害。侵害个人数据隐私权的行为和侵害网上其他人格权的行为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而且可能构成竞合,比如侵害网上肖像权的同时也可能构成侵害个人数据隐私权。侵害个人数据隐私权,必须具备主观过错要件,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造成对他人隐私的侵害,就应当予以赔偿。侵害人一旦构成侵权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