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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折价,也称为新股首日超额收益,普遍存在于各国的资本市场中,被认为是资本市场的一种异象。1975年Ibbotson首次系统的研究了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与发行价之间的关系,也就是IPO折价。自此之后,IPO折价现象便引起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兴趣,成为了金融领域的研究热点,并产生了许许多多的解释理论。对IPO折价的研究可以分为两大类:基于市场有效的传统折价理论认为IPO折价由于发行价低估造成的,也即是一级市场抑价;基于市场并非完全有效的行为金融理论认为IPO折价主要是由于新股首日收盘价高估造成的,也即是二级市场溢价。
本文正是结合抑价理论与溢价理论,从发行价低估与收盘价高估两个角度全面考察我国股市的IPO折价。首先,从市场有效性对IPO折价的影响入手,通过理论分析得出了在市场无效的情况下,IPO折价包括一级市场抑价和二级市场溢价两部分,也就是发行价低估与收盘价高估两者共同造成了IPO折价。在理论上说明了我国股市IPO折价既受抑价因素影响,也受溢价因素影响。其次,结合国外IPO折价理论与我国股市的实际,从发行价和收盘价两个角度具体分析我国股市IPO折价的影响因素,相应的将IPO折价影响因素归结为风险性因素、管制性因素和溢价因素三大类,其中风险性因素、管制性因素为发行价抑价因素。然后,根据我国股市IPO折价的影响因素建立相应的模型,并利用2002年至2007年沪、深两市上市新股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发现,发行价抑价影响因素和新股首日收盘价溢价影响因素都对我国股市的IPO折价产生了显著性的影响,证明了我国股市的IPO折价包括了一级市场抑价和二级市场溢价两部分。最后,结合IPO折价的抑价影响因素和溢价影响因素对我国股市实行询价制后IPO折价不降反升以及沪、深两市IPO折价水平存在显著性差异的特殊现象进行了解释,发现抑价与溢价的结合能很好的解释我国股市的IPO折价现象,进一步证明了我国股市IPO折价包括一级市场抑价与二级市场溢价的合理性。
本文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还提出了相应的减小IPO折价水平的政策建议,另外也客观的指出了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并针对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作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