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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后期,伴随着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具有了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以价值中立、封闭、等级制为特征的官僚制组织结构已经不能及时回应并解决各类治理难题。因此,70年代以来,社会治理体系的价值重塑和结构重塑成为了全球政府治理改革的主题。然而,一直以来的公共行政民主化、市场化的重构并没有真正改变管理主义社会治理模式的色彩,上述改革依然未能实现公共治理过程中的价值整合。究其原因,在于政府作为公共事务最为重要的管理主体,在公共治理的价值整合中依然享有绝对的话语权。要打破这一局面,就必须建立多中心的合作治理,构建多元价值围绕公共诉求进行整合的局面,变官僚制组织为合作型组织。实际上,政府机构之外的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的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加速了合作治理的进展。伴随着合作的深入,合作治理主体间的价值冲突越来越突出,不同主体在不同合作中寻求的价值越来越多元化。比如,以政府为代表的元治理主体强调公共价值,但也不能忽视效率与公平;以市场组织为代表的的效率型治理主体重视经济利益,但同样需要社会价值;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参与型治理主体致力于提供更好地服务,但又不能不考虑经济问题;以公民为代表的权力型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主要是社会公平,但个人权利、资源、参与等因素也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讨多元主体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值冲突问题,由于各治理主体所代表的利益群体不同,利益诉求也必然存在差异,当各种利益诉求出现矛盾甚至对立时,利益冲突就在所难免。本文在搜集、鉴别、整理文献,查阅大量的有关合作治理理论及合作治理方面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合作治理的研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梳理,确定了文章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概念界定。合作治理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政府引导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合作共治的过程。政府在这一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但不一定是支配性的作用,社会组织、市场组织以及公民都是合作治理的主体,与政府机构拥有平等的地位,共同行使公共权力,承担治理责任。影响合作治理效果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治理方式、治理主体、治理目标、制度设计等等,但最重要的一点是能否形成价值认同,从辩证法的角度看,有价值认同就有价值冲突,价值冲突的复杂性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一方面,价值冲突是由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决定的,多元主体的价值诉求、价值目标、对价值客体的态度、价值观念都是不同的,这种价值的差异在一定条件下就会转变为价值的冲突。另一方面,即使人们的主体目标、价值诉求、价值观念等都大体相同,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利己主义观念的深刻性,人们在无尽的欲望、需求面前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矛盾与冲突。本文的研究成果就体现在如何在价值冲突中寻求价值整合。由于价值冲突的根源在于主体多元,本文对价值冲突的研究首先就是从多元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合作治理的主体可以分为四类:以政府机构为代表的元治理主体、以市场组织为代表的效率型治理主体、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参与型治理主体和以公民为代表的权利型治理主体。其次,围绕不同主体的价值诉求展开论述,探讨价值冲突的形式、价值整合的方法,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论述合作治理中价值整合的可行性。最后,在信任、平等等原则的指导下,提出了合作治理中价值整合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