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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选题正是基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历史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基于制度分析的视角,通过对国内外有关“学校办学”、“失范”的内容以及“失范”的原因分析等的研究述析,找到本研究的切入点:“失范”即“有效性制度供给不足”。“学校办学行为失范”是学校的行为主体在办学的过程中因有效性教育制度供给不足或缺失而导致学校办学行为混乱或不规范状态。基于已有研究述析得出的研究契入点和学校办学行为的制度分析框架,本文主要从政府、市场、学校方面对学校办学行为失范进行了制度分析。
在20年的教育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影响学校办学行为的三种力量:政府的力量、学校自身的力量和市场的力量,并逐步形成主导学校办学行为的三个主体:举办者、办学者和管理者。教育领域中的举办者、办学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分化,影响了学校传统的关系模式。在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现行政府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调控存有缺陷,在制度上主要表现为调控机制不完善、不健全。这种政府监管学校办学行为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容易导致寻租行为的扩大;政府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控具有滞后性;容易导致学校办学行为的异化;学校法人的治理结构不完善;对学校教育领域中市场机制的运作缺乏监管等等。
教育中介组织是处理学校与政府、学校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的一个重要组织,是教育民主化的需要。但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教育中介组织还很不健全,教育中介组织在教育领域参与不足,其表现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独立自主性不够;权威性和专业性不够;规范性不够;组织体系不完善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动力不足;立法不完善;民众参与意识不强。
学校办学自主权是一种基于学校性质和任务之上的专门法律授权,而非学校无条件拥有的天然权力。这要求学校在行使此项权力时,应在遵守相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的前提下,以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任务为目的,并以学校本身的任务为界限。学校办学自主权缺失即学校自主办学权力的缺失。从教育管理体制变革和大学自治来看我国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现状,并对影响学校办学的制度特征和缺陷进行了分析,归结为:政府集中控制和强制服从;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倒错”。
对学校本身的有效性制度供给不足的分析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它们是:公平的缺失;正义的缺失;民主的缺失;参与的缺失等等。
最后,笔者在结语中得出:学校中的问题其实是发展中的问题,解决学校的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学校制度的不断优化的过程,学校办学行为失范在某种程度上是教育制度的有效性缺失的问题。因此,解决学校办学行为失范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教育制度。并且认为,从现实教育生活世界出发,“好的”、“善的”的教育制度至少应具有以下特点:以人为本;协调性;科学性;开放性和可操作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