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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对外国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的发展过程、建设情况和立法特点等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对我国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建设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背景性的分析,并从外国法规政策制定的必要性、立法原则、法规体系和方针政策等几个方面,结合我国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建设的实际,对我国如何制定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学术思考。 档案与档案信息的沿革源远流长,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资源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国外政府信息资源的立法保护由来已久。美国是目前世界上信息立法较早、较为完备的国家,为了系统地生产、保存和管理政府档案信息资源,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档案工作的原则和制度,逐步建立起了以机关文书为中心的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从198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档案事业的第一部法律。从近些年来我国的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的现状来看,只有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才能有效解决存在的制度问题和技术问题。 各国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的制定情况及特点各不相同,如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从立法模式、立法原则、关于政府档案信息的公开的内容和关于政府档案信息的安全的内容几个方面来看,各有其不同特点。 论文的研究和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对各国已制定的政府档案信息资源法规政策及其建设过程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建设的实际情况,突出地对我国政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法规政策的制定和管理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原则、法规体系的构建、法规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思考,提出了自己的学术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