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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非国有制经济的突飞猛进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巨大亮点。我国的民间金融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很好地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政府一直没有正视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监管,导致民间金融市场的风险扩大,影响了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民间金融在政府的长期压制下,仍能顽强存在并发展壮大,说明它是社会所需要的,符合市场发展规律。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是不可回避的,想要更加全面的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民间金融市场的存在是必须的,其作用是不容小觑的。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民间金融存在风险就予以抑制,而应该合理控制风险,对民间金融进行法律调控,引导其规范发展。本文分为五个部分,从我国民间金融法律调控的理论基础分析入手,对民间金融的法律调控问题进行论证。第一部分是引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综合大量国内外民间金融相关资料后形成了文献综述,并总结了论文的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正文的开始,对民间金融法律调控的理论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引入谦抑思想,提倡调控民间金融时的管制谦抑性理论,与金融管制理论和金融公平理论一起构成调控的理论基础,为民间金融法律调控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第三部分结合我国金融实际情况,对民间金融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现阶段民间金融的基本状况和困境,为完善调控措施提供了依据。第四部分在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总结了民间金融法律调控的原则。调控原则是对调控基础理论的具体化,可概括为适度干预原则、分类规范原则、平衡协调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第五部分是文章的核心,在正文前三部分的基础上对民间金融的法律调控予以具体化,提出了较有建设性的措施,主要是建议政府能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对民间金融进行适度干预;完善民间金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民间金融的监管;跟进的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