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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本研究利用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结合主观评价对口腔修复治疗效果进行评估,考查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评价口腔修复效果的有效性。材料方法:本研究以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来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口腔修复科就诊的250名口腔修复治疗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患者修复治疗前的数据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口腔健康影响程度量表和咀嚼功能自评表,牙齿满意度自评,通过口腔检查获得牙齿位置、数目、类型、咬合功能对数,牙齿龋损、充填、牙齿缺失及修复等牙齿健康相关数据。修复治疗完成后1个月,对同一患者进行随访,收集治疗后相关数据,包括:口腔健康影响程度量表、咀嚼功能自评表,口腔健康检查及义齿戴用情况。进行以下分析:①利用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对患者修复治疗前后牙列形式进行分类,评估患者修复治疗前后牙齿功能状况,牙科功能等级升级评价修复有效性②分析口腔修复治疗患者修复治疗前后口腔健康相关生活状况和咀嚼功能状况,主观因素评价修复治疗效果,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中四个功能等级升级指标对咀嚼功能指数和口腔健康生活指数变化的影响。结果:1、250名口腔修复治疗患者口腔修复治疗前利用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分类结果如下:160名患者满足“上下颌≥10颗牙齿”,106名患者满足“前牙区完整”,154名修复治疗患者满足“前磨牙区≥3或4个POPs(咬合功能对数)”,144名修复治疗患者满足“双侧磨牙区至少1个POPs”。经过口腔修复治疗后250名口腔修复治疗患者在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中功能等级升级(修复之前不满足,修复后满足)的状况:12名患者经修复后满足“上下颌≥10颗牙齿”牙列状况,26名患者经修复后满足“前牙区完整”牙列状况,8名患者满足“前磨牙区≥3或4个POPs”牙列状况,8名患者满足“双侧磨牙区至少1个POPs”牙列状况。2、问卷调查结果:通过口腔修复治疗后口腔健康相关生活质量量表7个领域指数得分比治疗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Wi’1coxon秩和检验,P<0.05),分别比较修复治疗前后4种软食物和4种硬食物的咀嚼困难指数发现修复后咀嚼困难指数比修复治疗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Wi’1coxon秩和检验,Z=-0.131,P<0.05)。3、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以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中4个功能等级升级(Ⅱ单颌、Ⅲ前牙、Ⅳ前磨牙、Ⅴ磨牙)为自变量,分别以以下两组食物咀嚼功能指数变化为因变量,回归模型检测和方差分析结果为:4种硬食物组(R2=0.015,F=0.926,P>0.05))、4 种软食物组(R2=0.027,F=1.693,P>0.05),回归方程均无统计学意义。以口腔健康相关生活指数变化为因变量,分别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中4个功能等级升级组和4个没有功能等级升级组为自变量,回归模型检测和方差分析结果为:牙科功能等级升级组(R2=0.037,F=2.29,P>0.05)),没有牙科功能等级升级组(R2=0.058,F=1.182,P>0.05)回归方程均无统计学意义。以修复增加牙数为自变量和患者口腔健康相关生活质量为因变量的单因素回归方程具有统计学意义(F=21.54,P<0.01,R2=0.082,B=0.287)。结论:利用牙科功能等级分类系统对口腔修复治疗效果进行评估仍有一定的局限性,还要结合其它手段对修复治疗效果进一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