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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婚同居在我国发展迅速,以同居取代婚姻正成为许多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严重地冲击了我国传统的婚姻及家庭观念。它或是被作为向婚姻发展的一个阶段,或是被作为替代婚姻的一种生活方式,日渐为人们所接受。非婚同居为人们提供了松散、独立、自由的家庭生活方式,在双方感情趋于平淡、出现裂痕或者其他共同生活障碍出现时,非婚同居家庭就很容易解体,大量的非婚同居纠纷就随之产生,这些纠纷绝大多数都是围绕财产展开,而且不少非婚同居纷争就是因财产争议而引发的。因此,解决非婚同居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规范其财产权利。现行法律在调整非婚同居上越来越落后于社会现实。非婚法律问题将成为未来家庭法领域的重大问题之一,而非婚同居的实质问题就是财产问题,把非婚同居财产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和突破口是正确且切合实际的。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非婚同居财产问题进行论证,明晰双方的财产权利,维护其合法权利,让非婚同居弱势方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得到法律保障。第一,非婚同居财产问题概述。笔者通过介绍非婚同居现象及其概念,分析非婚同居纷争的焦点,概括非婚同居财产问题的内容,从而形成对非婚同居财产问题的概述。第二,非婚同居财产制。笔者结合国各种非婚同居财产制的优劣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论证我国宜采用的灵活财产制。第三,非婚同居双方的财产权利。笔者用传统的物权、债权“两分法”对非婚同居的财产权利作了分类,明确了非婚同居者应享有居住权、有限的遗产继承权、扶养请求权利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等重要财产权利,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提出了非婚同居者享有与财产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第四,非婚同居双方财产权利的行使。非婚同居财产权利的行使是其财产权利的动态化,笔者通过对非婚同居生活费用负担、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及与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处理进行分析,给非婚同居双方如何行使其财产权利提供了明确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