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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新兴国家和发达国家最近发生的金融危机可部分归因于逃税。在财务报告制度薄弱、监管和监督机制薄弱以及法律执行薄弱的司法管辖区,逃税现象十分猖獗。此外,随着全球化和技术的进步,贸易关税收入活动中的税务腐败现象有可能增加。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在关键的宏观经济变量存在的情况下,公共/政治腐败对逃税的影响。此外,本文还探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和法律执行是否会对逃税行为产生影响。偷税漏税间接导致了金融危机,因为许多国家的司法管辖区因非法活动损失了数十亿美元,坊间证据表明,由于制度薄弱和执法不力,贫穷国家的腐败程度更高,导致逃税率更高。根据确定的目的和目标,首先,本研究审查了津巴布韦逃税、政治/公共腐败和增税之间的关系。其次,研究探讨了逃税、公共/政治腐败对关键国际贸易税收(进出口)和其他关键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最后,探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审计和法律执行对逃税行为的影响,这些行为是增加税收机会的关键手段之一。本文共分八章。第一章是绪论。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理由、研究问题、研究意义、术语定义、创新点及解决方案、研究组织。第二章为文献综述。这包括概念、理论、实证框架和假设发展。第三章介绍了本研究选取的变量。第四章介绍了研究方法,包括:研究设计/计划、数据来源、研究工具、数据收集程序、效度、信度、数据呈现和分析程序。第五章至第七章分别介绍和分析了国家层面(津巴布韦)、全球层面(40个国家)和地区层面(37个非洲国家)的逃税可能解决方案。摘要、结论和建议载于第八章。在国家层面(津巴布韦),由于本研究是描述性调查,因此本研究使用问卷和访谈作为收集数据的研究工具。在全球层面上采用先进的动态两步系统广义矩法(systemgmm),最后在区域层面上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回归(3SLS)对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检验(37个非洲国家)。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个目标显示,由于公共/政治原因,津巴布韦政府(Go Z)通过财政部和津巴布韦储备银行(RBZ)从2018年10月开始对所有超过10美元的银行电子交易征收2%的税,津巴布韦大多数公司不再按预期支付某种形式的税款,导致腐败、黑市增加、高税率以及人民对税务机关/政府缺乏信心。研究人员建议政府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建立一个独立的反腐败委员会,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和监管机制,以打击政治/公共腐败,从而在不同的经济参与者之间建立信任和信心的典范。此外,税务机关在制定国家税法/税率时,应让所有主要经济参与者参与进来,以促进公民之间的公平、平等和经济透明度。第二个目标的结果表明,腐败感知指数(CPI)与国际贸易活动之间存在显著的交互作用。其他研究结果表明,腐败感知指数和贸易税收活动对三类国家(腐败程度最低的国家、高度腐败的国家和贸易顺差国家)的逃税在统计上不显著,尽管系数符号保持一致。这可能是由于最不腐败的国家腐败程度较低,或是高度腐败国家隐瞒腐败相关信息,以及贸易顺差国家低水平进口逃税程度较低。根据假定的理论和结果,公共和政治官员应通过严格监测贸易收入活动来促进良好的公司治理,因为有关各方可以利用技术犯罪来掩盖非法行为。此外,政府应运用犯罪的经济理论,特别是在政治腐败严重的国家和长期存在贸易逆差的国家,因为进口等关键的宏观经济税收活动会招致多种形式的不诚实行为。本研究的第三个目标的结果显示,在某些集群(早期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强有力的法律执行者)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逃税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同样,其他集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采用者较晚和法律执行力较弱)也有类似的系数符号,尽管在统计上不显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和应用提高了财务报告的质量。这减少了一些非洲司法管辖区的逃税行为。此外,在两个集群(早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纳者和强有力的法律执行者),法律的执行在统计上对逃税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有些国家在采用和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方面进展缓慢或效率低下,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能单独改善税务合规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只有在强有力的法律执行(控制腐败、法治、有效的监管框架、发言权和问责制、加强监测和审计以提高透明度)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其目标。更明显的是,法律执行力强的国家拥有较高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以加强审计和报告标准,从而提高税务合规性,这与法律执行力弱形成鲜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