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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为贯彻睦邻友好的外交政策,制订了一些促进边境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和措施。我国22800公里的内陆边界线,自东北鸭绿江口到北部湾北仑河河口分别于朝鲜、俄罗斯、蒙古等15个国家接壤。中国与这些地区开展了规模各异的边境贸易,尤其是在边境口岸的辐射之下,边境贸易长期以来一直是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同时,边境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在这方面边境贸易立法和措施规制的进程,本文从边境贸易措施的规制方面进行探讨,论证制定边境贸易措施时必须首先解决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性质是什么,"frontier traffic"的正确理解是什么,以及边境贸易措施规制是否可行等。本文分四个方面对边境贸易措施规制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分析了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法律渊源及其法律性质。边境贸易立法的管理是各国为促进边境贸易便利化而制定的贸易规则。至此,本文首先在第一部分对国内外学者对边境贸易的所下的定义进行列举,认为边境贸易的概念不统一,造成研究困难。文章对管理规则进行论述,分析国内是如何进行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及其它的产生的原因,并与欧美国家的边境贸易措施规制进行比较。同时,依托对国内外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整理,分析了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法律渊源。国际法渊源是WTO规则、《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24条第3款的解释、中国-东盟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等,国内法律渊源是以《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为代表的国内经济法涉外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等。并以此为研究对象,借鉴学者的研究成果概括出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内涵,并指出了欧美国家在边境贸易中实行的边境贸易措施规制与中国的不同点。为以下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性质分析打下理论基础。正是由于法律渊源很丰富,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整理出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性质来,以此区别其他贸易措施特别是违反WTO法律文本的贸易管制措施。第二部分是指出目前边境贸易措施规制时对边境贸易认识的误区,指出边境贸易措施规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即对边境贸易"frontier traffic"的理解与WTO精神是相悖的,此为其一;其二是对“边境贸易”理解不够深刻和统一;其三是对“优惠”的理解也不一致。我们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统一对边境贸易措施性质的认识,同时完善立法,对边境贸易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性问题进行修正。第三部分是对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可行性分析。一个是在WTO法律文本中寻找合理性,渠道一是利用WTO法律文本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和“非互惠性原则”,但是鉴于中国成为新兴经济体后的复杂国内外经济形势,采取此方法不是最佳途径。二是在区域贸易协定中找到灵感。渠道二是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平台,加强富民强边政策的制定、梳理,展开对政策或者措施的研究和论证,以构建边境自由贸易区为契机,加强对边境贸易的管理和政策的立、改、废,促使边境贸法律更加系统化。第四部分是结语。主要总结了当前边境贸易措施的规范和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症结,以及针对目前的研究现状,作者提出构建边境自由贸易区,并在此基础和以此为动力加快制定一部完善的边境贸易法律制度,从而解决边境贸易措施规制的困境和目前人们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作者认为应暂停形而上的边境贸易措施的性质的争议,要对边境贸易边缘化的危险有清醒的认识,并开展对边境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论证工作以及构建有利于边境自由贸易区运行的制度的“软环境”,则是上乘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