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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我国共享经济出现以来,交通领域多家移动出行平台成立,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网约车的发展给消费者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如网约车平台的恶性竞争和价格大战,损害出租车行业的利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两起顺风车恶性杀人事件、网约车偷税漏税等问题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解决网约车市场失灵问题,中央和地方层面的网约车政策应运而生。2016年,在广泛社会调查和结合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鼓励共享经济发展、提倡一城一策的指导原则下,催生了各个城市不同的网约车监管模式。截至2019年12月,已有256个地级市颁布了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且部分地区的网约车管理已渐渐步入正轨,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网约车监管经验。但是,也有部分地区的网约车监管办法高度相似,政策规定形同虚设,网约车合规率偏低。因此,在一城一策指导原则下探索我国城市网约车监管模式,借鉴代表性城市的成功经验,研究不同城市网约车模式的形成机制,对尚未颁布网约车管理政策的城市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对已颁布但有效性不足的城市也可提供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理论依据。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从理清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的行业监管理论依据入手,梳理网约车行业发展与监管政策之间的动态演化规律,并从公共管制学角度论述网约车监管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基于扎根理论对256个地级市的网约车政策文本进行分析和编码,依据车辆和驾驶员编码的中位数将这些地级市的网约车政策划分为车松人松、车松人严、车严人松、车严人严四个类型。进一步,结合相关资料对每一类别的代表城市,选取杭州、上海、深圳、哈尔滨进行案例分析。最后,分别采用OLS回归及多元选择模型,对影响网约车政策严格程度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首先,由于网约车存在信息不对称、负外部性等市场失灵问题,并且网约车与出租车提供的是同质服务,因此在准入、价格、安全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需要监管。然而,目前的监管政策仍然存在着定义不清、矫枉过正、竞争性不足等问题,还需要继续改进。其次,根据政策文本分析得到的编码数,发现我国的网约车政策总体呈现中间宽两头窄的特征,即相似度较高。第三,通过对代表性城市的网约车政策、社会经济条件、政策执行措施等各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发现杭州市的出租车改革、上海市的从严执法、深圳市的车辆电动化改革对其他类似地级市有很好的借鉴价值,但是对于东北城市目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经济结构问题,仍然严重制约网约车行业发展。最后,在网约车政策形成机制方面,回归结果表明在一定的显著性水平下,人口规模越大,对驾驶员的规定越严格;人均道路面积越小,万人出租车拥有量越大,对车辆的规定越严格;人均GDP越小,人均道路面积越小,万人出租车拥有量越多,万人公交车数量越多,行政级别越高,政策制定者的年龄越小、工作年限越长、学历越高,网约车政策总体越严格。综上,我国网约车监管政策可划分为车松人松、车松人严、车严人松、车严人严四种模式,且网约车监管政策的严格程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行政级别、政策制定者背景都有密切关系。建议未颁布网约车政策的地级市综合考虑上述各项因素以形成适合当地的网约车政策,已颁布网约车政策的地级市应在行业竞争性、劳工关系、新旧业态融合发展及政策落实四方面继续完善,贯彻交通运输部一城一策的指导方针,实现城市网约车行业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