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了被征地农民。目前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不健全,极大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可持续生计保障体系,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被征地农民可持续生计保障不仅要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权问题,而且要解决发展权问题,生存权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保障问题,而发展权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及社会救助保障等内容,被征地农民发展保障包括就业保障以及适应性保障、心理健康保障等内容。威海市近五年来新增建设用地约8万亩,造成不少农民被征地或部分被征地。2004年,威海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将被征地农民作为社会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正式在威海市开始形成。近年来,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就业体系初步建立,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和落实征地补偿制度,较好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但仍存在着征地补偿标准低、经济状况比较严峻、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障水平偏低等诸多问题,需要从保障被征地农民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威海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需要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融会贯通,并遵循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公平和效率兼顾原则、全方位保障原则。健全威海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要多管齐下、多方发力,从宏观层面讲,需要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范畴,建立科学的征地补偿机制等;从制度层面讲,需要完善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养老保障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法律援助制度;从就业层面讲,需要加强就业培训,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创新创业服务方式等。此外,需要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速城乡文化融合,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