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改造领域的国家拆迁补偿款成为诈骗罪的一个新宠,通过非法分户的形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是近年来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型诈骗案件。该类案件的特点在于犯罪过程复杂、牵扯人数众多、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犯罪形态呈现团伙化趋势。行为人通常无法自己单独完成整个犯罪过程,而需要串通联合房产中介、律师以及国家机关的有关工作人员,个人分担不同的犯罪分工,合作完成整个犯罪。在该类案件中,行为人往往利用相关的政府拆迁补偿政策,以各种虚假的手段办理分户,获得相应的分户法律依据,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由于此类案件手段新颖,参与人数众多,行为多样,因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的认定以及罪数问题,往往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因此,对于此种新型案件行为人行为的定性以及罪数的正确分析,对于我国司法审判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一个司法实践中的现实案例入手,旨在对此案参与分户诈骗的各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进行认定,首先概括本案存在的争议焦点和分歧意见,然后对案件整体进行评价分析,并针对每一焦点问题逐步剖析,最后得出结论,并针对本案的法院判决结果与理论分析存在的差异展开思考。本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分析,为此类诈骗领域的新型案件的司法工作奠定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共约22000字:第一部分案由。刘某等共同诈骗案。第二部分案情简介。介绍主要案情以及一二审法院判决结果。第三部分是概括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房产中介刘某的行为定性及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二是法官范某的行为定性;三是律师王某、隋某的行为定性及罪数;四是参与非法分户的拆迁户的行为定性;五是本案犯罪形态。第四部分是焦点问题的分歧意见。第五部分是法理分析。笔者从整体上对整个案件的评析,并针对各个争议的焦点问题逐一阐述,深入剖析各行为人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第六部分是本文结论。本文认为,本案刘某、王某、隋某与拆迁户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范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在结论之后,笔者在本案基础上对司法实践中的审判结果与理论上存在的差异展开进一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