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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在中国赋役制度史和财政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唐代租庸调制继承、发展并终结了魏晋以来的租调制;两税法则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由税人丁向税资产这一转变过程,为随即的宋元明清王朝的赋税改革奠定了基础。由于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中外学者对此作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对租庸调制和两税法的产生的背景、性质、内容、意义及评价等方面,都作了充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人拟在前代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从一个方面进行探讨。本文的观点是,任何制度都存在着缺陷,租庸调制和两税法也不例外,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导致制度的逐渐崩坏;同时,有些制度规定是非常完善的,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能配合或者行使这一制度的成本过高等原因,都导致了制度不能顺利执行,或者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弊端,最终导致这一制度走向崩溃。本文拟分为导言、上篇和下篇三个部分来论述这个问题。导言部分对论文所选题目做学术史的回顾,并阐明选题的理由和意义;上篇谈唐代租庸调制的制度缺陷和执行弊端问题,下篇谈两税法的制度缺陷和执行弊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