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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标志,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进入了一个“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和把人民生活幸福作为发展目标的新阶段,明确的将“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作为我国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这突显了“生活”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要求国家、市场和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应以满足人们生活需求为基本前提,关注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在理论层面,只有将“生活”融入社会发展研究的核心体系,才能真正的解释和指导中国社会发展和新型现代化建设。在现实层面,实现“以人民幸福生活”为目标,必须对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模式重新进行以“生活逻辑”为主导力量的“顶层设计”。基于此,本文运用理论建构与现实批判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探讨生活的概念,将生活概念界定为人为满足自身需求运用各种生活资本,所从事的具身性活动。生活概念由生活主体、生活资本、生活活动和生活需求四部分构成,其概念属性为灵动性与反思性、共在性与个人性、实在性与价值性、制约性与超越性的统一。生活是社会的本源,本体,是社会的内结构,以需求为中介,在社会运行发展中的生活逻辑可以理解为“使人的生活需求得到最大可能的满足”,生活逻辑具有生成性、价值性、规律性和创造性特征,在社会运行和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生活逻辑是社会运行的核心。在当今中国社会,社会运行的主要逻辑是权力逻辑与资本逻辑,二者合谋共同压制生活逻辑,引发大量社会问题和危机,所以应恢复生活逻辑的主要地位,建立生活逻辑支配下的社会发展模式,构建以服务型政府、持续型经济和价值型社会三位一体的“生活型社会”模式,将“好社会”的建构与“好生活”的实现联系在一起,突出人的需求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人类的生存文明和生活质量,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本研究的意义在于以“生活”为起点,理论联系现实,发现生活逻辑,追问当今的中国社会应该“如何生活”,探求中国社会发展新模式。立足于现实生活,关注社会的价值属性,引入需求框架,用生活逻辑破解已有困境和迷思,为社会的运行和发展提供着理论依据和指导,通过对于社会模式的顶层设计,从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的层面为中国社会的转型提供路径选择,在现实层面呼应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