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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面貌,而O2O模式作为“互联网+物业”的新模式,正在为物业服务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颠覆性的解决方案和推动力量;同时考虑到竞争力理论及其实证评价本身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争议部分,本文并不期望能够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竞争力理论及其评价体系和框架。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在于从“互联网+”的视角,以价值链分析为基本工具,对“互联网+物业”的发展趋势进行规范性理论分析和探讨,然后从提升路径、机制设计和评价理论方面,对“互联网+”背景下物业服务企业O2O模式进行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梳理了国内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流程和服务内容,分析了传统物业服务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和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同时,通过对已有“互联网+物业”发展实践的分析和研究,研究显示,“互联网+物业”是互联网技术应用的产物,并且适应不同物业服务企业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社区O2O是“互联网+物业”的具体是实现形式。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内容,采用O2O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通各个环节的通路,通过O2O的模式,不仅为业务带来了便利,也大大提高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效率,拓宽了收益渠道。(2)通过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上对“互联网+”影响和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深层规律的探讨,认为“互联网+”背景下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提升应主要致力于“三维八化”,其中“三维”指技术进步、模式升级和流程再造,“八化”则指分别从属于“三维”的八个方面,分别是从属于技术进步的管理网格化和服务智能化,以及从属于模式升级的企业规模化、竞争跨界化、业务多元化、用户平台,从属于流程再造的服务专业化和治理现代化。“三维八化”构成“互联网+物业”的主要发展方向。(3)分析了双寡头企业面临社区居民O2O偏好和政府物业新技术政策规制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并对双寡头企业O2O行为选择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物业新技术的发展对于O2O,结果显示物业新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的O2O转型升级都具有积极性的指导意义;物业O2O政策下,分析了不同契约模型下社区达到最优决策时,物业价格、社区居民偏好和参与成本系数对平台上线的参与率的影响及社区协调决策;基于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社区O2O而需要进行流程再造的需求,企业面临着online平台搭建(自建或与委托第三方)以及运营模式(自运营与委托第三方)的决策,本节分别对自建且自运营、委托建设且自运营、自建且委托运营、委托建设且委托运营四种模式进行建模,并进行相应的数值分析。(4)研究紧扣“互联网+”时代趋势,系统运用价值链分析方法,构建了一个由2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7个三级指标构成的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本文以75家主要物业服务企业2019年的公开资料为基础,对该竞争力评价体系进行了实证验证。与现有的以“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评价研究”为代表的竞争力评价研究成果相比,由于本文的评价方法以价值链理论为根本依据,在评价指标的选取上也密切结合“互联网+”背景,在逻辑上更加具有内在一致性,因而评价结果具有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的可能创新点包括:(1)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提升理论模型。本文主要从探讨“互联网+”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的内在逻辑入手,构造了一个“互联网+”背景下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提升理论模型,系统分析了“互联网+”背景下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主要路径,提出了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三维八化”体系,并给出一个评价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的基于O2O模式的“互联网+”发展框架。(2)物业服务企业O2O模式发展的机制设计。从互联网技术政策规制角度,研究物业服务企业面临社区居民的O2O行为选择;在物业服务企业实施O2O技术条件下,分析完全合作、完全不合作和成本分摊三种契约模型的社区居民选择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策略;在流程再造的需求下,对物业服务企业自建且自运营、委托建设且自运营、自建且委托运营、委托建设且委托运营四种模式进行分析。(3)物业服务企业O2O模式的评价体系。O2O模式作为“互联网+物业”的新模式,正在为物业服务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颠覆性的解决方案和推动力量,同时考虑到构建基于价值链的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在某一方面刻画物业服务企业的特征,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在于从“互联网+”的视角,以价值链分析为基本工具,对“互联网+物业”的发展趋势进行规范性理论分析和探讨。本论文包含图22幅,表17个,参考文献12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