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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25年来,中国的GDP和人均GDP平均每年分别以9.31%和8.19%的速度增长,如此可喜的成果得益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是制度变迁赋予了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动力。但在探讨制度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时,作为制度供给者和实践者的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忽略,地方政府通过制度是可以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因此,从制度的角度来分析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重要的意义。 本论文正是从制度的角度入手,来分析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效应的。论文主要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地区经济增长情况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不同类型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在促进或阻碍经济活动方面的作用等角度,探讨地方政府在中国区域经济增长中的制度效应问题。论文所采用的分析框架是以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为基础,结合新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以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为切入点,从各地方政府退出微观经济管理领域的改革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两个层面入手,来分析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效应。为了使论文的分析具有代表性,在选择研究对象时,论文选择了长三角地区的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东北地区的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等6个起点大致相同、发展差距较大、较有代表性的省市作为研究对象,并对6省市的地方政府退出微观经济管理领域的改革、区域经济的增长速度、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特点等进行了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发现,在改革开放25年来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中,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改革侧重于对微观经济领域直接管理的,则区域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慢;而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侧重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职能的,则区域经济增长的速度相对较快。在这一分析结果的基础上,论文进一步对一些既适合中国国情、又较为规范的地方政府(主要是长三角的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的地方政府)经济职能改革模式的实践经验加以总结,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升华,以便将其成功的经验进行推广,提高中国各地方政府市场经济价值取向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