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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走向衰落,大部分农民不得不完全依靠自费医疗。为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中国自2003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政府在政策和财政投入上重点扶持,地方政府大力动员,新农合在农村地区迅速推进,2004年在全国11%的县开展,2006年超过50%县有新农合,2007年底达到85.5%,全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为7.26亿人。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实施了新农合,提前实现2008年底全覆盖的目标。 新农合是一项完全由政府主办并给予一定比例补贴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增加农民的实际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新农合的高覆盖率说明,尽管新农合是一种自愿参加的制度,农民参合率却非常高,其中的原因包括非常低的保险费,存在数额巨大的政府财政补贴,以及政府自上而下的有力行政动员等。政府补贴是新农合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全国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的补贴主要来自地方政府,地方财政补贴占总筹资额的2/3,个人缴费占总筹资额的1/3左右,中西部地区的政府补贴主要来自中央政府,个人缴费占总筹资额的近1/4,而且个人融资的比重从时间趋势上看逐渐下降。从对医疗费用的补偿模式来看,新农合以大病补偿为主,东部部分地区也补偿门诊费用,中西部地区采用门诊家庭账户形式对门诊费用进行补偿。 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个人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新农合的引入会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民购买医疗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因而增加农民在医疗服务上的消费,进一步说,会增加农民对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的消费。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分析新农合对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影响,其中理论研究表明新农合的引入会降低高质量医疗服务的价格,使农民增加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减少对低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在经验分析方面,利用截面数据并采用ologit方法进行估计,结果表明新农合对农民的医院选择有明显影响,相对于没有机会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来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会倾向于选择去更好的医院看病(即理论分析中的高质量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