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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与新时期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新的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如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监督权,使监督工作到位,使人民委托的权力忠实于人民,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所在。在新形势下,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是改革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对于充分行使监督权,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及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进入崭新的历史阶段。理顺监督机制,切实改进监督工作,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的时代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工作方面,不断探索,积极创新,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不仅拓宽了监督思路、发展了监督形式,而且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与程序化。但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发展的深入,地方人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越来越多,地方人大监督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地发挥,因此,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社会各界人士需要认真考虑的新课题。本文以地方人大监督制度为研究对象,以改善地方人大监督现状为研究方向,确定山西运城绛县与山西临汾乡宁为研究目标,运用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地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梳理地方人大监督制度核心理论体系与发展现状,并对地方大监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同时思考西方国家先进的监督经验给予我国的启示,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促进增强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制度。本文具体布局为:第一部分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理论依据、内涵、主客体、原则及形式的论述,加深对地方人大监督的理解与认知;第二部分对现阶段地方人大监督所取得的成就进行高度概括,理顺地方人大发展阶段,肯定地方人大近些年所取得的进步;第三部分对现行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第四部分引入地方人大监督权思考,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成因分析,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议会监督的有益经验,提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改善对策。总体来看,本文阐述地方人大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为深度解析地方人大监督存在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其后运用“提出问题-剖析原因-解决问题”的研究模式,系统具体地提出地方人大存在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剖析,最后阐述相应地对策,通过合理科学的布局,较为具体地说明了本文研究内容,有助于切实改善地方人大目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