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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重中之重。就业水平衡量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程度。提高就业率水平不仅关系着国家经济发展,而且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公共就业服务在提高劳动力就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本文的公共就业服务是指针对就业困难群体或是一般的劳动者而提供的就业服务(人才服务虽说也是公共就业服务的内容,但考虑到其自身在就业市场上的特点,本文对人才服务不做考虑)。随着“多中心治理”理论在公共产品领域中的运用及普及,我们不难发现“多中心”的治理理念已逐步深入到公共就业服务领域中,它强调公共就业服务的提供应由政府、市场与社会多方力量来共同参与。本文以多中心理论为分析框架,旨在研究公共就业服务中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关系。以江苏省为例,主要通过半结构式访谈法,辅之以相关文献等途径收集资料,通过对收集到的访谈资料进行定性研究,从而得出相关结论:江苏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促进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某些问题,如江苏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不健全、城乡发展不平衡,财政保障不到位;公共就业服务中政府职能不清,存在缺位、越位现象;对公共就业服务中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不清。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低;缺乏就业信息的联动机制和就业信息的资源共享;就业信息网站建设不健全;就业培训管理方式的城乡分割、培训方式单一以及对就业培训的认识不足等问题。通过定性分析法对收集到的实证资料进行分析,笔者得出江苏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是因为公共就业服务中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定位不清楚,从而导致三者关系紊乱,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有限、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因此在结合公共就业服务的国际经验以及中国国情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应是一种“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调”的服务模式,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应形成一种有序互动的合作关系:政府可以利用市场的灵敏性以及其对劳动力市场的深刻把握优势,利用社会组织的灵活性和追求公平的优点与它们进行合作,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与社会的不足;市场与社会组织通过订单式的职业培训,实现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无缝对接来进行合作。希望笔者得出的结论能为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制定者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希望政府在制定或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时更多的考虑到社会组织在政策倡导和承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中的优势,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也更好的发挥出公共就业服务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