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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性质分析以及该程序在我国的初步构建。从我国目前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障之缺陷入手,分析我国目前对于非婚生子女确认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对我国亲子关系确认程序构建的初步设想。本文分为如下几部分:引言部分主要是对人事诉讼和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概念阐述,以及对于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的缺失的宏观表述,提出本文的写作意图。第一章是非婚生子女请求确认亲子关系问题的提出。从实践中的案例出发,通过对我国实体法关于非婚生子女权利和法律地位的规定以及程序法对于非婚生子女确认问题的规定进行分析,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规定的过于原则,对此领域也很少有学者涉及。通过对于确认之诉的独立性分析,得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是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和理论依据的。通过对亲子关系确认程序与相关程序的比较研究,界定了亲子关系确认程序是具有特殊性的诉讼程序。第二章是对于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概念、性质、特点的界定。第一部分包括对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上位概念人事诉讼程序的阐述以及对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概念界定。人事诉讼程序是指关于人的基本身份关系的诉讼程序,亲子关系确认程序是以父母子女关系的确定为基本内容的特殊诉讼程序,是人事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同时提出对亲子关系确认案件的提起条件的界定。第二部分是对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性质进行分析,从亲子关系确认程序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普通程序以及其他类型的人事诉讼程序的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得出亲子关系确认程序是特殊性质的诉讼程序,其程序进行也具有特殊性。第三章是提出我国构建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依据。包括现实依据和可行性依据以及理论依据。其中,现实依据是指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非婚生子女逐渐增多,由此而产生的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障的需要。可行性依据是指在民事诉讼法中构建亲子关系确认程序是可行的,同时借鉴了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例。理论依据包括程序相称性、多元化原理,权力救济权利理论和司法权威的需要。第四章是对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初步构建。第一部分是亲子关系确认程序适用的原则,第二部分是亲子关系确认程序当事人的特别规定,第三部分是关于亲子关系确认程序进行的特别规定。最后是本文的结语部分,是对我国亲子关系确认程序的重要意义以及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进一步阐述,对于亲子关系确认程序做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