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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语言究竟来自于何处?”对于这个问题的追溯几乎是从古至今的。语言的发生是拜神所赐还是经人的自然创造。在那时欧洲十七、十八世纪的大陆上,基督教神学以一种不可撼动的地位将语言的发生归为上帝所赐。由于《圣经》在当时深入民心的影响,这一理论自从产生以来都从未受到过任何质疑。随着十八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和成果,人们也开始将目光转而投向了人自身理性的创造力上,他们相信:语言源于人的自我创造。然而,似乎问题看上去并不这么简单,由语言的发生问题进而会派生出其它与之相关联的问题:首先,如果说语言非神所授,那这样的观点是如何在神创一切的背景下成立的,即是它所成立的根据是什么,我们如何去驳斥语言神授说?其次,如果要说语言起源于人,那么,语言是一种人经由机械性刺激而被动发生的产物还是一种由我们主动能力而创造的结果?如果是产生于我们的主动创造力上,那这种完全区别于动物的创造力根源于何处,是人的理性和心灵吗?而如果说人的理性或心灵是人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所在,而语言又因此而生,那么语言的本质又是什么?是否语言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再进一步的追问,是否真的就这样简单,就是理性创造了语言,理性同语言之间就是一种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吗?这上面一连串的问题都是无法回避需要那些赞同语言起源于人的自我创造观点的哲学家们去作出回应和解释的。最后,不但要对以上问题作出解答,还要继续应对因上述语言问题的分析而产生的其他一些困难:如果承认了语言源于人的自我创造,而人是一种群居性的社会动物,他的存在必须要在当下或说是特定的一种社会历史、文化、民族环境中才得以可能。那么,发生于人的语言亦同样无法摆脱其民族、历史背景。因此,由于不同民族的特征或其精神特质会影响到处在这个民族中的人对一个具体物象的概括和判断。这样一来由于不同的民族对同一具体物象的概括和判断的差异性就有可能造成概念的相对性,进而否认具有普遍有效的真理。这样一些类似于语言相对主义、不可通约性和语言整体论的问题也是自然语言哲学家们所要面临的问题。面对越来越多问题的涌现,我们对语言问题的追溯也越来越深入。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在古希腊时期那些早前哲人们的观点中找到一些语言问题的痕迹。这样的意义是很值得令人深入下去的。本文将追随这些线索,尽可能的梳理和展现出以语言发生为开始,从而对语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脉络。这也是写作本文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