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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社会正处于急剧的转型时期。与之相随,未成年人犯罪作为转型时期的一个社会突出问题为人们所关注。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且犯罪率也是一年高过一年。在全球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经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之后的又一大危害,各国都在采取应对策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之所以如此受到关注,不仅是因为他们的犯罪活动较多,且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还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该时期的发展好坏对人的一生会产生重要的导向作用。青少年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来看,都不健全,但都在走向成熟,一时间可能未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成长道路上难免会碰到挫折。因此,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的研究,对于我国减少和预防犯罪有着重大意义。未成年暴力犯罪具有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目标特殊化、犯罪组织团伙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等特点。结合江西省的省情,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出四个鲜明特点:一是案件总量持续上升;二是案件类型以暴力、侵财犯罪为主,共同犯罪占大多数;三是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四是低龄犯罪增多。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既包括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如未成年人生理结构和心理结构的变化,也包括家庭教育缺位、学校教育出现偏差,以及社会的负面影响和司法制度等,是未成年人自身、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就社会预防而言,是应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完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社区预防,如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引入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健全未成年人福利、服务机制,建立社区未成年人心理救援机制等。就法律预防而言,一是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建立“庭前、庭中、庭后”于一体的保护体系和“四位一体”审判模式,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刑事政策化;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适当扩大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范围;三是试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除”制度,即对于未成年被告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最终可能宣告刑在3年以下时,可以试行“轻罪犯罪记录消除制度”,通过教育矫正,使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重新走上正常的社会化轨道;四是建立判后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就家庭预防而言,一是教育观念时代化,二是家长教育普及化,三是家庭教育方法科学化。就学校预防而言,应强化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充分发挥教管所的教育效用。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国家和社会将得到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