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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长职能是指大学校长应该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探讨大学校长职能、职能的历史演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于丰富高等教育史和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为教育主管部门选拔、评价大学校长,对大学分类管理、自主办学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论文运用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高等学校社会职能观、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高等学校分类理论等高等教育理论以及组织理论,从大学校长管理专家、教育家、学术领袖、道德楷模四项职能入手,探讨了我国古代、近代、现代大学校长的职能特点,分析了职能的变化原因,总结了职能嬗变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以美国大学校长职能的发展趋势为镜,探讨了我国大学校长职能的发展趋势。
本论文主要贡献:
一、提出了“大学校长的职能由管理专家、教育家、学术领袖、道德楷模四项职能构成”的观点。
二、发现了大学校长职能嬗变的特征。
第一,总体上,大学校长的管理专家、教育家、学术领袖、道德楷模四项职能在古代仅仅体现在人才培养方面,在近现代,随着大学社会职能的发展,还体现在科学研究和直接为社会服务方面。
第二,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制约着大学校长职能构成、职能内涵以及职能发挥;大学校长职能伴随着大学的社会职能、大学组织特性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并与大学自身的发展变化同步。
第三,就大学校长四项职能具体而言,教育家、道德楷模职能是大学校长职能中最稳定的职能,但被赋予不同的时代色彩。学术领袖职能在古代是校长的首要职能,得到出色发挥,在近现代伴随高校类型的多样化及其职能的分化,学术领袖职能在四个职能中的相对地位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在研究型大学仍居重要地位,在私立大学、公立一般本科院校出现了弱化。管理专家职能在近代开始成为大学校长最重要职能,由古代日常行政管理向近现代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等方面拓展。
三、揭示了未来我国大学校长职能的多样化、分类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