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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作为新闻采访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实颇有渊源。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新闻记者,很早就已经在实践中运用这种特殊的采访手段来探索新闻事实的真相。近年来,在我国当前特定的情况下,隐性采访逐渐受到了各种媒体和受众的广泛关注,在新闻实践中频繁采用。这种特殊的采访方式不仅给受众带来耳目一新的视觉、听觉效果,而且对公众深恶痛绝的社会现象的披露和批判更使受众有痛快淋漓之感,从而赢得了传播者和受众的青睐和欢迎。 但与此同时,隐性采访在理论界却引发了很多争议。由于隐性采访具有不同于公开采访的一些特质,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很容易带出一些法律上与道德上的问题。 这样,隐性采访在实践和理论这两个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种状况的出现也是同我国当前特殊的国情密切相关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相应政治体制改革、法制建设步伐滞后的矛盾对隐性采访的存在也有一定影响。种种因素决定了隐性采访的这种矛盾在短时期内很难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案,而且,从现实情况看来,这两方面的矛盾还会长期存在。 通过对理论界优秀研究成果的吸收和借鉴,笔者认为,在当前这种状况下,对于隐性采访所持的态度应该是:并不因其为一种特殊的采访形式而作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应注重考虑其具体效果,在严格的法律和道德规范下谨慎地运用。 本文先从隐性采访的渊源说起,谈到了对隐性采访涵义的理解、在实践中的几种形式及其双重性,探讨了隐性采访的法律地位以及在法律上和道德方面容易引发的问题,展示了隐性采访目前在实践中及理论上的基本状态,并试图对缓解这种矛盾、改善这种特殊的采访手段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建议和对策,从而使我们对隐性采访能够有一个更理性、全面的认识,促使隐性采访更好地服务于新闻实践,服务于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