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在市场交易的各个环节信用都发挥着它的作用。商事制度改革后,随着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企业急速增长,监管工作量急剧增加,监管难度成倍增大,国家提出要依法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好企业信用信息,将企业信用监管作为主要监管方式,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效率,才能营造诚信经商环境。本文以公共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介绍企业信用监管制度的核心概念,结合学习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先进的市场监管做法。着眼于商事制度改革的意义,将改革的排头兵广东省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监管模式的转变为突破口,研究当前形势下广东省工商部门在信用监管方面的举措,包括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制度、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制度等,总结其在现行监管模式中所取得的成效。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归纳当前广东省工商部门在企业信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原因分析。主要问题有监管职能不清晰、信息共享机制不通畅、联合惩戒力度不够、信用法律法规的滞后等,产生的原因则是由于市场主体多样化、监管理念及方式落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部门信息数据不统一等因素导致的。通过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主要是通过完善信息公示系统、强化部门间信用监管协同性、加强大数据监管应用、提升行业自治和社会监督、加快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等手段完善企业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