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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指导性案例中的裁判规则予以抽取和提炼,对新型疑难案件及法律规定存在模糊或漏洞的案件予以指导并提供解决方案,其涵盖了裁判规则、裁判思思、裁判方法及简单案情,构成了指导性案例的核心。裁判摘要在司法实践中有其独特价值,但目前学界对其的关注度和研究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裁判摘要与裁判要旨、案例指导原则等相关用语进行辨析,进而对其涵义与特征予以界定第二部分阐述了裁判摘要的功能。现如今,我国已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法律的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会存在司法裁判对法律的漏洞进行完善和补充的情况。裁判摘要正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起到了宣示裁判规则、填补法律漏洞等作用,从而保障了我国法律的统一适用。第三部分系统论述了裁判摘要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效力。作为指导性案例的核心部分,法官在审判中应当参照,并可以作为说理依据加以引用。但其法律效力的现状不容乐观,无论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对其效力提出了质疑,本部分从裁判摘要的内在说理性及制作主体权威性的角度对此做了详细论证。第四部分着眼于裁判摘要的形成,其形成过程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要求,否则无法保证它的权威性与参照效力。裁判摘要的撰写主体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专门部门,因为其有严格的技术要求,而其内容涵盖了裁判规则、裁判思想、裁判方法及简单案情四个方而,在达到一定数是后应当予以编纂。第五部分具体针对我国司法实践,构建了裁判摘要的司法适用步骤。撰写裁判摘要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以后的审判活动提供参照并将其运用于司法实践,因此裁判摘要如何得到有效适用就成为了首要应当解决的问题。而裁判摘要的司法适用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技术,这些技术包括:案情比对,裁判摘要的引证和裁判摘要的排排除适用原则等。案情比对需要适用类比推理的方法,当法官对案情进行比对之后,如果两案的基本案情相同或类似,则后案中的判决应引证前案中的裁判摘要。作某些情况下,如果继续参照先前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摘要,显然将出现不合理而且不公正的判决,此时应当排除此裁判摘要的适用而对其另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