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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为民天”,这是人与食物关系的精辟总结。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每年由不安全食品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已使它成为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世界各国政府都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国政府也对食品安全问题形成高度重视,并正在逐步达到新的管理水平。目前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食品安全是社会和谐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素。因此,在现阶段研究我国政府如何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用科学的监管理念指导工作实践,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就显得尤为迫切。然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却不容乐观,“红心鸭蛋”事件、“福寿螺”事件、“毒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空前关注,同时也将舆论的矛头指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食品为何能通过层层监管,顺利进入市场?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现为何常常是医院或媒体等组织,而不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为何会出现监管不力?事实上,争论的焦点在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与职责的明确上。关于这个问题,由于各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都有各自选择的理由和背景,因而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许多差异。鉴于此,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和借鉴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计方面所取得的经验,认真考察外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现状,分析其成功模式,积极探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的方向及方法,这势必会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改善和监管机构的完善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行政机构的合理设置与行政效率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权责不明、界限不清、互相推诿的政府机构很难完成公共任务。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监管机构是整个监管体系的运行载体,其设置直接影响着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深层原因,除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食品标准体系不健全、不统一之外,主要是监管机构分工不清,责任不明,多头共管造成交叉管理和执法空白,部门间职能重复而导致的资源浪费等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在审视与反思后,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合理设计高效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组织机构,通过建立权威统一的协调机构来划清部门间的边缘地带,协调部门行动,提高监管效率,减少资源浪费。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给广大消费者创造放心的食品环境。文章除引言之外,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概念的澄清,分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理论动因,以及食品监管机构设置的合理性要求等。第二部分,回顾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历史沿革,分析监管机构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分析目前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的现状,比较分析我国与发达国家在监管机构设置上存在的差异,结合我国国情,吸取国外有益经验。第四部分,从推进统一监管与职能整合的角度出发,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结构性缺陷,提出完善监管机构设置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