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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我国已经逐渐走向深入,但是针对国有企业这一特定对象的社会责任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国有企业掌控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栋梁和骨干,其社会责任不仅是国有企业作为一般企业价值存在的反映,更是国有企业“国有”特殊性质的天然要求。国有企业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在当前与未来的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企业与经济社会持续共同演化的结果,相应地,附着于之外或内生之中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也都是内部与外部、经济与社会、宏观与微观共同演化的产物。
本文在遵循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从我国的经济体制特征出发,经过大量、多种方式的调研、访谈,梳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我国国企社会责任(英文:“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简称:SOE-SR)特殊表现形式以及归于“企业”组织的本征。我国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现阶段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须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范畴,具有“M”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特征。论文从国家经济制度、经济布局和经济发展方式三维视角,梳理了附着和内嵌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变迁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密切联系“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践发展的新要求,植根于中国情境,提炼出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特殊性”、“调控性”和“一般性”的特征,并结合国有企业所属行业“垄断型”、“公益型”和“竞争型”的行业属性特征构成对应矩阵。进而,通过驱动因素的实证研究识别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内外部驱动因素,进一步的多案例比较研究揭示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内外部驱动因素的作用机理。最后,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驱动机理的内部相关因素的作用关系做了精确的博弈推理刻画,引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方程,求解分析出的政府与企业在社会投入方面的三种纳什均衡深刻揭示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内在规律,深入分析了政府、企业及管理者的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推理了政府和企业对社会建设的最优投资策略,并将其扩展到管理者期权激励的最优策略,这一研究对识别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升的相应路径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识别了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内外部影响因素。基于对147个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效问卷调研,通过因子分析识别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六个维度,基于制度理论分析了外部驱动的三个因素和内部价值观一个因素。其中,外部制度驱动包括强制性、规范性和竞争性因素。驱动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因果关系分析发现:强制性驱动因素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所有六个维度都未表现出显著作用;规范性驱动因素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慈善行为、公平经营实践、生产实践和员工权利四个维度显现出显著的正向作用;竞争性驱动显著影响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消费者相关维度;企业内部价值观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子维度显现出显著影响。同时,媒体关注也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重要外部因素。更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价值观越来越积极,这种企业内部价值观无疑会推动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2)提炼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动力机制框架。通过对大连三寰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瓦轴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五家代表性的国有企业进行跨案例比较研究,提炼出基于内外部动力的“市场-政府-企业-社会-管理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驱动机理框架。外部动力主要包括市场拉动、政府驱动和社会促进与融合三大动力。其中,市场拉动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关键动力,具体包括行业竞争、企业形象和顾客需求三个因素;政府驱动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基础动力,具体包括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两个因素;社会促进与融合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保障动力,具体包括媒体监督和社会组织监督两种因素。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内部动力因素来源于管理者认知,而市场拉动、政府驱动和社会促进与融合所组成的外部动力因素需要通过管理者认知才能最终促使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党委的政治作用的发挥,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起了领导作用。
(3)建立国有企业主要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实践提升博弈模型。通过求解获得政府与企业在社会投资与市场投资方面的三种纳什均衡,研究发现三种纳什均衡揭示的所蕴含投资格局的变化规律与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的内在阶段性规律高度契合,也符合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福利变化对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要求。本文拓展现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单阶段非合作博弈分析一般情况,从国有企业管理者为切入点,构建博弈关系求解政府与企业的在市场投入与社会投入最优的三种纳什均衡;在现有企业社会责任博弈分析应用线性收益函数的基础上,引入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刻画国有企业在技术水平不变、收益最大情况下市场投入和社会投入的关系。通过对政府、企业、社会及管理者认知的关系分析,探究了国有企业股票期权激励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变化的影响,通过寻找纳什均衡点得到最佳持股比例的参数,推导得出的函数表达式证明必须要考虑将企业在社会层面的收益和企业的长期收益纳入到企业管理者固定报酬的考核标准之内,所确定的参数给出了政府在制定企业管理者薪酬考核标准时,对于企业短期盈利收益和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考核系数。研究结果发现:需要调整对于企业短期盈利收益和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考核系数,使得企业管理者在两方面的收益是完全替代的,否则企业管理者不会在边际收益低的工作上做任何努力。这一工作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科学使用和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提供了理论支撑,为政府制定面向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期权激励的额度细节提供了科学依据。
本文在遵循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从我国的经济体制特征出发,经过大量、多种方式的调研、访谈,梳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我国国企社会责任(英文:“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简称:SOE-SR)特殊表现形式以及归于“企业”组织的本征。我国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现阶段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概念须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范畴,具有“M”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涵特征。论文从国家经济制度、经济布局和经济发展方式三维视角,梳理了附着和内嵌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变迁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密切联系“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践发展的新要求,植根于中国情境,提炼出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特殊性”、“调控性”和“一般性”的特征,并结合国有企业所属行业“垄断型”、“公益型”和“竞争型”的行业属性特征构成对应矩阵。进而,通过驱动因素的实证研究识别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内外部驱动因素,进一步的多案例比较研究揭示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内外部驱动因素的作用机理。最后,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驱动机理的内部相关因素的作用关系做了精确的博弈推理刻画,引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方程,求解分析出的政府与企业在社会投入方面的三种纳什均衡深刻揭示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内在规律,深入分析了政府、企业及管理者的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推理了政府和企业对社会建设的最优投资策略,并将其扩展到管理者期权激励的最优策略,这一研究对识别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升的相应路径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识别了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内外部影响因素。基于对147个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效问卷调研,通过因子分析识别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六个维度,基于制度理论分析了外部驱动的三个因素和内部价值观一个因素。其中,外部制度驱动包括强制性、规范性和竞争性因素。驱动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因果关系分析发现:强制性驱动因素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所有六个维度都未表现出显著作用;规范性驱动因素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慈善行为、公平经营实践、生产实践和员工权利四个维度显现出显著的正向作用;竞争性驱动显著影响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消费者相关维度;企业内部价值观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子维度显现出显著影响。同时,媒体关注也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重要外部因素。更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价值观越来越积极,这种企业内部价值观无疑会推动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2)提炼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动力机制框架。通过对大连三寰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瓦轴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五家代表性的国有企业进行跨案例比较研究,提炼出基于内外部动力的“市场-政府-企业-社会-管理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驱动机理框架。外部动力主要包括市场拉动、政府驱动和社会促进与融合三大动力。其中,市场拉动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关键动力,具体包括行业竞争、企业形象和顾客需求三个因素;政府驱动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基础动力,具体包括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两个因素;社会促进与融合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保障动力,具体包括媒体监督和社会组织监督两种因素。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内部动力因素来源于管理者认知,而市场拉动、政府驱动和社会促进与融合所组成的外部动力因素需要通过管理者认知才能最终促使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党委的政治作用的发挥,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起了领导作用。
(3)建立国有企业主要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实践提升博弈模型。通过求解获得政府与企业在社会投资与市场投资方面的三种纳什均衡,研究发现三种纳什均衡揭示的所蕴含投资格局的变化规律与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历程的内在阶段性规律高度契合,也符合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福利变化对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要求。本文拓展现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单阶段非合作博弈分析一般情况,从国有企业管理者为切入点,构建博弈关系求解政府与企业的在市场投入与社会投入最优的三种纳什均衡;在现有企业社会责任博弈分析应用线性收益函数的基础上,引入柯布-道格拉斯函数刻画国有企业在技术水平不变、收益最大情况下市场投入和社会投入的关系。通过对政府、企业、社会及管理者认知的关系分析,探究了国有企业股票期权激励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变化的影响,通过寻找纳什均衡点得到最佳持股比例的参数,推导得出的函数表达式证明必须要考虑将企业在社会层面的收益和企业的长期收益纳入到企业管理者固定报酬的考核标准之内,所确定的参数给出了政府在制定企业管理者薪酬考核标准时,对于企业短期盈利收益和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考核系数。研究结果发现:需要调整对于企业短期盈利收益和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考核系数,使得企业管理者在两方面的收益是完全替代的,否则企业管理者不会在边际收益低的工作上做任何努力。这一工作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科学使用和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提供了理论支撑,为政府制定面向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期权激励的额度细节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