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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性质上属于重要的战略储备基金,对其进行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能够让人们更好的对其有一个了解,直到自己的权益所在,也能够更好的对其进行监督。因此,我们要更加的重视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全国社保基金设立以来的年度报告和相关法规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息存在披露内容不充分、不完整,有关信息披露的法规不够完善等问题。本文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必要性等方面开始着手,结合对当前信息披露的情况,吸取西方国家的优秀经验,对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的发展之路进行探索。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理论分析。这部分首先对社保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工作,进而对三者的关系就行了梳理,进而引入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现状。这部分首先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监管进行了一个整体上的介绍,其次从立法概况出发,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再介绍法律法规在披露范围、披露文件格式、披露方式与途径、披露时间、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第三部分,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这是本论文的中心环节之一,首先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立法层次低、缺乏专门立法等问题;其次,没有明确全国社保基金主要、辅助的披露义务人;在披露范围方面全国社保基金缺乏筹资信息、投资信息的披露,缺乏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选任信息的披露,财务信息缺乏必要的解释说明,对外部审计报告的披露缺乏明确要求;最后,对时间要求不明确,披露途径与内容不对应;欠缺法律责任的规定。第四部分,完善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议。这部分针对我国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结合西方国家法律制度带来的经验,提出了以下建议:提高立法层次,进行专门立法;完善全国社保基金筹资信息、投资信息的披露,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选任信息的披露;强化审计,以提高披露质量;完善披露的程序与形式;明确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