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要论述中国基础教育阶段公民的教育机会不均等。教育机会是获得质量均等的教育所需要的条件。教育机会均等观念随着中国教育发展,其内涵也发生了变化。(1)在中国尚未实现基础教育普及时,教育机会均等就是指人人都应享有入学接受教育的机会,人人有学上,人人有书读。(2)在中国全面实现了基础教育普及时,教育机会均等是指人人都应享受到较高质量的教育的机会均等。教育机会不均等主要表现为入学机会的差异,由于性别、公民城乡身份以及区域经济地位的差异而导致教育机会分配不公,获得高质量教育机会不均等。 保障基础教育阶段受教育者的教育机会是国家的责任与义务。教育法规与政策的实践表明,公民教育机会的增加与公民获得高质量的教育都与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规的确立同步。政策与法律是影响教育机会均等的主要因素,而教育财政支出则是影响公民获得高质量教育的原因。教育财政支出为依托于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教育财政制度所制约。因此教育机会的不均等是“制度性的不均等”。为了实现基础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各级政府应该向所有儿童提供基础教育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减少公民获得基础教育机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