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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基本论点是:公司捐赠中利益冲突的法律平衡,是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也称利益相关人理论的指导下以及承认公司营利性的本质的前提下,以社会利益和公司利益平衡为目标,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实现公司捐赠无偿使用公司财产的利益平衡。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治理是委托——代理理论,奉行的是“股东至上”的理念,认为公司的经营目标在于所有者或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营管理者只有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使控制权才是公司治理有效率的保证。在此种观念的影响下,公司捐赠被认为是与公司目的相抵触的行为而被法律所禁止。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司毫无节制的追逐利益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应运而生,为公司捐赠合法性提供了依据,其后的企业公民理论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进行了完善,在承认公司营利性本质的前提下公司必须最大限度地协调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目前我国公司捐赠活动有了很大的发展,公司捐赠规模屡创新高,公司逐步将公司捐赠作为企业的发展战略,以求充分发挥公司捐赠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然而,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涉及各种利益群体,其各自代表的利益不同并且时时刻刻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而公司捐赠是公司资产的无偿转移行为,会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使公司的利益冲突呈现不同的特点,也可能引发新的利益冲突。公司捐赠行为给各个利益相关人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对立紧张关系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在研究公司捐赠中的法律问题时,应当对各种利益冲突进行剖析,以实现公司各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为主要任务,不局限于公司法的范畴,还应从合同法、证券法、税法等领域入手进行研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捐赠的决策机制、公司捐赠中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公司捐赠中的税收激励机制,以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董事会予以法律规制,并赋予各利益相关者救济权,以此来调和社会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各相关主体利益之间存在的冲突,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充分发挥公司捐赠的积极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