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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中期,就形成了非常精致的哲学观点和让人回味无穷的美学思想,是中华文明早慧的集中体现。庄子美学是中国美学的主要代表。庄子的哲学和美学,是以他对知识的相对认知为基础的。在庄子看来,人的理性和所获得的知识都是非常有限的。面对波诡云谲、变化莫测的世界,个体用有限的知识去把握无限的外在注定是徒劳无功的。因此,诗性的庄子主张“知者无知”——人应该立足个体,忘却外在,反向内省,从而获得关于世界和生命的真正的知识。 一般来说,庄子美学以真为美。“法天贵真”就是庄子得出的一个重要的认知结论。同时,这个结论也是庄子美学中审美判断的第一原则。天和真,是庄子所理解的世界的应然状态。只有符合自然和人的天性的存在才是真实的存在,也只有这样的存在在庄子看来才是美的存在。庄子美学中真与美的沟通是存在一定张力的,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轻而易举、顺理成章,它需要审美主体经过一番深刻的认知扬弃和精神超越。首先,庄子所谓的真和美,有自己独特的内涵和规定,完全不同于世俗意义上的真和美。庄子所说的真,更多的是一种个体精神内在的真实,他所说的美,更多的是一种自然无为的素朴状态。其次,庄子所向往的最高的审美境界,是天地自然的素朴大美和逍遥无为的精神形态。这种天地大美和精神形态最终也被庄子落实在了真人、至人、圣人、神人们的理想人格上。 理想人格的实现就是真与美的完美结合,就是两者的顺利沟通和成功对话。庄子美学中所特有的个体原则和自然原则,对这种沟通起到了双向交织和彼此贯通的作用。个体原则强调个体真实的经验认知和超验体悟,自然原则高标天地精神和逍遥理想,二者共同作用于审美主体。审美主体在“信”这一精神之维的引导下,通过个体自觉和精神超越来确证和完成这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