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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类活动空间的扩大、近代以来西方体育的强烈冲击以及缺乏必要的保护,具有独特个性的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存在空间受到了严重的排挤与破坏,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发展面临着窘境。而完备的法律体系以及强烈的法律意识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文明走向更高阶段的必由之路,可以说,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法制化保护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宣传、体育文物的保护、体育文化教育以及体育产业开发等均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但文献检索发现,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近十几年的事,且所涉及的范围狭小,对体育文化遗产进行法制化保护的研究起步则更晚,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武术保护的研究,并且研究少而不完善、不系统。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共识的时代背景下,利用法制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迫在眉睫。为此,本文运用专家调查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发展对策进行了研究,并初步得出以下结论:1.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个以国际保护、国家保护、学术保护、教育保护、产业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网络已基本形成。但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法制化保护中,也存在着法律属性界定不明,法制保护的价值理念模糊,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执法不严,宣传教育不力,公众参与程度较低等现象。2.政府的认识及重视程度,政府的政策及监督效力,公众的法制思想意识水平,管理经费的投入,遗产保护单位的依法管理是影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主要因素。3.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应遵循权利原则,“以人为本”原则,以及合理利用原则;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应树立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立法指导思想,确保立法与相关法律相互应。4.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法具体制度设计应设立保护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认定标准,确定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建立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确定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传承制度,确立保护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障制度,建立侵害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法律救济机制。5.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执法中,应通过走政府与社会协同运行,单行法与国家法相统一之路,来加强执法力度。6.在推动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保护的普及方面,应扩大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保护范围,树立全面保护观,提高公众参与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程度,加强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7.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现状,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执法检查与评比制度,从规章制度上予以保护,作为执法、普法的有力依据。8.本研究在借鉴西方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现状,提出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对策。从理论上讲,本研究的结果将会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挖掘和传播提供一套理论研究依据,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法制保护和教育提供方法论依据。从内容层面上讲,本研究探析了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法制化保护的影响因素,构建一套以法律为基础的保护体系,使中国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