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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经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继1996年修改以来的第二次大修,修改条文逾百条,分别从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等诸多方面都有重要的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适应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的要求,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并且符合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这对于更加有力的惩罚犯罪,更好的保障人权,对于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都有划时代的意义。刑诉法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既有侦查程序上的影响,更有执法理念和指导思想上的新要求。具体而言,刑诉法修改既强化了职务犯罪侦查职权,如赋予了检察机关必要的时候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权力,延长了拘传时间等,这样就有利于检察机关有效破解重大疑难案件。同时,又突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如在证据制度中,明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辩护制度中,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提前至侦查阶段,完善辩护律师会见和阅卷程序等。这样以来,刑诉法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在带来机遇的同时,又提出了挑战。但从长远来看是机遇大于挑战,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应该积极理性面对,善于发现有利的一面,从而使修改后的刑诉法推动职务犯罪侦查迈上一个新台阶。由于新刑事诉讼法刚实施不久,其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又甚为深远,因此在全面充分领会新刑诉法的宗旨和精神的前提下,深入细致研究其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应对策略,显得甚为必要。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跨学科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论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侦查的概述,目的是明确职务犯罪和职务犯罪侦查的概念及特点,从而为后文的研究做好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分别从刑诉法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带来的挑战、机遇和挑战机遇之辩证研究及法理解析等几个方面来阐述刑诉法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其中刑诉法修改给职务犯罪侦查带来的挑战当中又包含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辩护制度等制度的域外考察、法理分析及其分别对职务犯罪侦查带来的挑战等内容。第三部分承接第二部分内容,分别从四个方面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应对策略提出了合理化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