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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开始飞速的发展,普通老百姓的收入也是逐渐增加,与此同时,百姓的理财投资意识也显著增加,普通老百姓也开始慢慢更多的关注投资理财。近年来,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在中国开始快速发展,理财产品发行种类已经达到上万种,当前由于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从而导致的商业银行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法律纠纷进行详细分析之后发现,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是导致这类法律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为了避免这类法律纠纷的产生以及能更好的解决这些法律纠纷,必须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为了确保我国商业银行能够规范科学的发展,还必须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本文主要采用理论联系实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等方法进行论述,主体部分由绪论、正文和结论组成。其中正文主要分为四章。绪论具体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现状,另外也介绍了选题的意义,主要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必要性,同时也介绍关于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在国内和国外的研究。第一章是从什么是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开始讨论,接着从法律性质角度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详细介绍了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定义,对其实何种法律关系进行了讨论,接着又把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定义和法律关系展开探讨,最好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为两个部分来讨论其应属的法律关系。第二章从介绍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开始,接着讨论了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最后开始论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介绍在签订理财合同前以及合同存续期间和以后所应该负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第三章把商业银行目前市场上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介绍,然后作者又按照自己的理解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本章介绍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足的原因主要有相关的监管法规立法层次比较低,商业银行的内部监控制度有问题,商业银行理财经理的专业知识欠缺,部分投资者的理财知识比较缺乏等四个方面。第四章主要是针对前面产生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后,作者本人认为若想更好的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解决目前出现的关于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出现的问题,可以先从信息披露的主体,内容,标准三个方面来进行框架的建议,最后关于如何更好的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作者本人的四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