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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为我们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栖息地,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自然资源。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迅速的今天,各地区由于追逐经济增长,过度开发、过度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带来的负面效果具有很大影响力。国务院于2011年6月8日正式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该规划是我国首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规划》中提出,一定范围内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与其他功能相比,处于领导地位。我国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差异性,用统一的发展模式指导各地方发展违背科学发展原理。因此将土地空间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限制开发区包括农产品主导型和生态型,本文主要研究对象为生态型限制开发区。这一新的功能区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到了完善和补充作用,丰富了我国现行的空间规划体系。本文首先在分析主体功能区和土地利用分区的概念及划分类型基础上,分别探讨两种分区体系在分区内容、分区作用、分区方法及分区空间尺度等四个方面的联系与区别,深刻揭示了两种分区体系的关系。其次,本文在总结相关文献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四种主体功能区的内涵概念、基本特征进行对比后,总结探讨了限制开发区土地利用特征,提出以“环境友好型”思想为指导的土地利用战略。在明确该指导思想的概念内涵及原则后,为达成“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的目标选择“规划分区”这一实施路径。紧接着本文将土地资源环境友好型评价体系与限制开发区评价体系有机结合,以生态指标优先兼顾经济发展为原则,在充分考虑限制开发区发展战略基础上,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构建出限制开发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其准则层具体包括自然条件、土地利用条件、土地环境压力、经济社会条件四项指标,共选取20个指标组成。最后论文以内蒙古阿拉善盟地区为例,进行了限制开发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分区研究。第一部分选取2013年度阿拉善盟24个乡(镇)的经济社会环境指标,横向对比不同乡(镇)的环境友好状况差异性。第二部分根据评价结果,采用系统聚类分析中离差平方和法,将阿拉善盟分为集中耕地保护区、城镇集中区、限制开发区、其他农业发展区、工矿适度发展区等5个区域。第三部分结合分区结果,因地制宜,分别设计出相应的土地利用模式。第四部分通过与现行阿拉善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比,对本文提出的土地利用分区进行效果评价。研究成果对指导内蒙古阿拉善盟土地的高效可持续利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为其他限制开发区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开发亦提供了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