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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经济化和经济文化化的进一步发展,文化经济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经济格局中的重要经济形态,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随着文化经济的发展,文化贸易在国际贸易格局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当代国际文化贸易有着自身与众不同的特点。从地域上看,当前国际文化贸易存在着巨大的不平衡性;从文化贸易的主体来看,大型跨国媒介集团垄断着当代国际文化贸易市场;从贸易形式来看,当代国际文化贸易主要是产业内贸易;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WTO成为规范当代国际文化贸易的主要法律文件。本文将从以下四部分对WTO文化贸易自由化的法律制度作出详细分析。
第一部分通过概念内涵和分类两种不同方法来理解文化贸易,包括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定义;由于贸易结构是由产业结构决定的,对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也作了深入的分析,并阐述了国际文化贸易自由化与文化例外之间的对抗与合作进程。
第二部分主要探讨有关文化贸易的WTO法律制度,由于文化产品与服务之间既相互区别,但又界限模糊,本部分主要从GATT和GATS两个角度解析现有涉及国际文化贸易的具体规则;
第三部分首先从管辖权、法律适用及法律解释三方面介绍WTO争端解决机制;再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最具代表性的涉文化贸易WTO案例一美国诉加拿大进口期刊案作深入的评析,了解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有关文化贸易争端的处理思维及趋向;
第四部分通过中国加入WTO有关文化贸易的具体承诺入手,重点阐述中国在主要文化产业,包括出版业、影视业和音像业承诺开放后的法律现状,最后对文化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带来的挑战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