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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羡慕的显著成就。从增长速度来看,过去我国GDP年平均增速经接近于10%,甚至在2010年经济总量上我国首次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尽管从“十二五”开始,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告别了两位数时代,但是依然远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速。但是从经济增长质量角度来看,高速增长的GDP背后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矛盾,一方面表现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远高于西部地区,另一方面表现在产业结构的不合理,重化工业,轻服务业,第一三产业比重低,第二产业比重过高。2008年金融危机使得上述问题得以暴露,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事实上,自上世纪90年代“九五”时期,我国政府就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把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大量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证明了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少有研究关注到与之相关的问题,即经济活动集中在少数几个部门会给金融发展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鉴于此,本文基于我国2004—2015年省级级面板数据,采用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利用贷款余额占GDP比重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来测算的经济集中度为主要数据,检验经济集中度阻碍金融发展的假说在我国是否成立。最终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就我国整体而言,经济集中通过作用于信贷渠道阻碍了我国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在我国经济集中对金融发展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经济集中度抑制金融发展的假设并没有得到验证,而在中部、西部、东北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集中度明显阻碍了金融发展,尤其是在东北部地区。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认为政府首先应该因地制宜地制订科学合理的产业规划,降低经济集中度,致力于提高经济多样性,并以此促进金融发展和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其次是健全与完善法律制度、金融市场和商业银行运行机制,提高金融系统尤其是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以实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